1、19世紀 倫敦 夏洛克·福爾摩斯 是什麼 樣的人。
明偵探 作者原創人物歇洛克
2、求!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小說中、哪篇是有關於1888年的倫敦的?就是莫里亞蒂教授是福爾摩斯死敵的故事、
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里沒有提到開膛手傑克的故事啊~~不過《名偵探柯南》里有的。。。《黑執事》里也有關於開膛手傑克的案子。
3、名偵探柯南 提到福爾摩斯的都有那幾集?
1、第58集 福爾摩斯迷殺人事件(上集)
劇情簡介:柯南、小蘭和小五郎參加了福爾摩斯旅行團,但此次旅行的主辦人旅店的老闆金谷,被人鎖在車里推下山崖還引發的爆炸,而被孤立無法與外界聯系的旅客,因為不希望再出現死者,都集合在旅店房間里,說自己已經知道兇手是誰的綾子,在車庫里爆炸身亡,就在大家討論誰是兇手時,突然停電,藤澤被某人用碎冰錐刺傷。
2、第59集 福爾摩斯迷殺人事件(下集)
劇情簡介:兇手看似打破窗戶逃了出去,但柯南和服部發現兇手就在屋內,並且否定了兇手是老闆的猜測,而剛才的停電也是人為的。期間,服部一直很在意柯南的種種反應,對柯南產生了懷疑。事件漸漸明晰,服部和柯南知曉了兇手是誰以及他殺死老闆和綾子的手法。為了保護自己是工藤的秘密,柯南將服部麻醉說出真相,可讓他沒想到的是,就是這個舉動讓服部肯定了柯南就是工藤。
3、第509集 紅白黃色與偵探團
劇情簡介:以灰原為目標的黑暗組織展開了新的調查,執行此任務的人代號波本。另一方面,同校學生開仁拜託少年偵探團調查住在他們家的奇怪房客,可當柯南他們第二天趕到時,卻發現公寓已被大火燒毀,在這片廢墟中,警方找到了開仁的日記,他分別給三名房客起綽號為紅、白、黃,而黃色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放火的人。
4、第667集 福爾摩斯默示錄(名偵探的徒弟)
柯南等人在來自英國的黛安娜女士的邀請下一起前往倫敦旅行,為了通過關卡,柯南利用灰原的葯暫時恢復工藤新一的身份。到達英國後,柯南興奮的來到福爾摩斯博物館參觀,期間遇到了著名網球選手格拉斯的弟弟阿波羅,柯南以福爾摩斯徒弟的身份從他的口中得知有一名可疑男子給了他一張奇怪的字條,並告訴他將有人死在他的面前,這個男子的目的是什麼?字條的內容又有何含義?
5、第668集 福爾摩斯默示錄(LOVE is 0)
劇情簡介:為了盡快解開這張充滿危險氣息的暗號文字,柯南、阿笠博士、小蘭和小五郎兵分兩路分頭調查,在貝克街福爾摩斯的雕像下小蘭還遇到了著名網球選手格拉斯。下午與黛安娜女士共進晚餐的時候柯南和阿笠博士人不見蹤影,於是小蘭外出尋找,期間她打電話給工藤希望藉助他的力量解開暗號,這時,大本鍾響起,破解第一行暗號的工藤卻在無意之中暴露了自己在倫敦的事情。
6、第669集 福爾摩斯默示錄(撒旦)
劇情簡介:來到倫敦的柯南不小心以新一的身份向小蘭暴露在倫敦的事實,而此時柯南喝下了回國用的解毒劑暫時以新一的身份出現!在繼續調查的過程中小蘭從以前新一說過的話中得到啟發發現了人偶的秘密。而之後通過與新一電話中發現了更多的線索。這時小蘭和小五郎碰到了米奈芭小姐,在米奈芭和弟弟阿波羅的協助下小蘭留在教堂的紙片,而上面寫著的就是接下來的線索。
7、第670集 福爾摩斯默示錄(code break)
劇情簡介:小蘭和小五郎按照指示來到了車站,就在這時阿波羅發現了在車站里奇怪的男人並得到了接下來的線索U字。之後小蘭一行來到了接下來的提示的瓷器店而這時阿波羅和母親一起離開剩下小五郎和小蘭繼續尋找線索。第二天在警方的要求下小蘭眾人繼續破解沒有完全解開的暗號,而就在眾人解開暗號來到會場之後,柯南發現賽場上的米奈芭有些不對勁!
8、第671集 福爾摩斯默示錄(草地女王)
劇情簡介:比賽中的米奈芭的狀態不佳,柯南發現她丟在地上的護腕從而發現犯人利用護腕告訴米奈芭自己已經鎖定她的事情。柯南用阿波羅的票進入會場尋找犯人,但面對易容高手的罪犯,柯南縝密的分析了米奈芭的擊球之後發現了犯人的真正目標不是米奈芭而是她的母親!而阿波羅則告訴了柯南米奈芭如何每次在球場上准確找到母親的方法。
9、第672集 福爾摩斯啟示錄(0 is start)
劇情簡介:到了搶七局的關鍵時刻,米奈芭打出了關鍵的一球,通過最後一球的拉鋸戰柯南不斷觀察犯人的位置。拉鋸戰之後米奈芭失掉了最後一球就在這時她提出了異議,通過慢鏡頭的回放最終取得了這一局的勝利,而柯南也通過拉鋸戰找到了犯人所在的位置。在父母的幫助下柯南順利的進入賽場。就在柯南要制止罪犯之時卻被人認了出來,最終米奈芭和柯南聯手組織了罪犯。
10、劇場版《貝克街的亡靈》
《名偵探柯南:貝克街的亡靈》是根據日本漫畫家青山剛昌創作的漫畫《名偵探柯南》改編的系列動畫電影的第6部作品。影片講述了少年偵探柯南挑戰虛擬體感游戲過程中追尋解開殺人事件真相的線索並活躍行動的故事。影片於2002年4月20日在日本首映。
4、求《福爾摩斯 銀耳環》攻略
不太了解,你看看這個是不是:
《福爾摩斯探案:銀耳環》攻略
1897年10月14日,倫敦依然是陰雨連綿,我與歇羅克·福爾摩斯蜷縮在貝克街221B號享受著壁爐傳來的陣陣暖意,當天的《泰晤士報》還未讀完,樓下門房送來的一封信柬立刻把我們從冗長沉悶的政界新聞中喚醒。這是Cavendish-Smith爵士的信,這位蘇格蘭場的高層人士對福爾摩斯的敬仰絲毫不亞於我和我的讀者們。在福爾摩斯的示意下,我打開信封念了起來:
親愛的福爾摩斯先生:
對於閣下在土耳其勛章那宗案子中給予的莫大幫助鄙人再次深表謝意,相信如果事情能公諸於眾,整個英國都將對你充滿感激。
正如你所料,我現在手上又有了一件非常緊急的機密任務需要你施手相援。你也許已獲悉我們最近正准備為一位政界要員舉辦生日賀典,鑒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恕我不能在此提及他的姓名。有許多藝術家應邀前來獻技,對他們的名聲我們毫不懷疑,但其中有一位演員引起了我們的關注,這是一位義大利歌劇女星——Gallia女士,關於她的緋聞流傳甚廣,而她在歐洲各地的演出總會引起巨大轟動。為此我們也邀請了她出席這個盛宴,但對她的聲譽我們尚持保留態度。也許是巧合的緣故,她現在正好在倫敦趕赴另一場演出,Bromsby爵士為慶祝女兒回國特地舉辦了一場歡迎宴會,Gallia將在宴會上表演。出於政治和安全上的原因,我本人無法出席這場宴會進行調查,而除你之外,我也實在找不到更適合完成這個重要任務的人選。隨信附上兩份邀請函,我相信你那位赫赫有名的夥伴——華生醫生一定會陪你同行。晚上8點鍾將有一輛馬車准時抵達貝克街221B號門前接送兩位前往謝靈頓廳。
盡管能在私人音樂會上傾聽全歐洲最美妙的聲音對於你這樣的音樂愛好者來說一定很有吸引力,但我仍然希望您能專注於自己的使命。
你忠實的
Cavendish-Smith爵士
「華生,我們怎麼能拒絕如此重要的任務!顯而易見,不列顛的未來將有賴於我們的表現了,你會和我一同前往嗎?」福爾摩斯的兩眼灼灼放光,看得出這封信大概是他在這段無聊日子裡最好的提神劑。作為一位忠實的老朋友,我站起身來毫不猶豫地回答:「福爾摩斯,我將不遺餘力地幫助你。」
主要人物
歇羅克·福爾摩斯:舉世聞名的大偵探,具有驚人觀察力與邏輯推斷能力,對音樂、煙草、易容術、化學試驗都很在行。
華生:福爾摩斯的忠實助手,曾為女王陛下在阿富汗服役,現在的身份是外科醫生,手中一支妙筆見證福爾摩斯的傳奇。
Bromsby爵士:英國三大建築巨頭之一,性格暴躁的大富翁,准備為國外歸來的女兒舉辦盛大歡迎宴會
Hermann Grimble:Bromsby爵士的公司合營夥伴,兩人是多年的老朋友。
Lavinia Bromsby:Bromsby爵士的獨生女兒,才從瑞士完成學業歸來,很可能繼承巨大的Bromsby商業帝國。
Horace Fowlett:Bromsby爵士的私人律師,獨居在荒郊僻野中,熱衷於設計各種怪異機械。
Lestrade:蘇格蘭場的高級警官,無能的丑角型人物,對福爾摩斯雖然嫉妒但又不得不佩服。
Wyatt Collins:Bromsby爵士的侄子,數年前Bromsby爵士因其無賴惡行將他驅逐到巴西。
Patterson上校:固執倔犟的老軍官,眼神差耳朵好,同時也是個貪杯的老酒鬼。
Herrington中尉:彬彬有禮的英俊軍官,他對Bromsby小姐的一見鍾情大家有目共睹。
Dwight Richards:FairFax劇團的老闆,見多識廣的吉普賽人。
Veronica Davenport:FairFax劇團的壓軸女星,Dwight Richards的情婦,銀耳墜的主人。
Jeffries:FairFax劇團的化妝師,熱戀上Davenport後兩人雙雙失蹤於巴西。
Lambert:Bromsby爵士的管家,忠於職守的老女人。
Hunter:哈德福家政公司對外出租的酒保,在Bromsby爵士的宴會上提供服務。
Spencer:Herrington中尉的馬車夫。
第一章
管家Lambert小姐在謝靈頓廳入口將我和福爾摩斯迎入會場,根據卡文迪許爵士的吩咐,我和福爾摩斯被安排坐在一起。但我那精力十足的夥伴並沒有放棄用職業眼光觀察環境的習慣。我們在大廳里掃視著往來客人,突然我想起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福爾摩斯,你對Bromsby爵士有多少了解?」福爾摩斯不動聲色地打量著四周,他的眼光讓我想起在阿富汗服役時看見的獵豹,我的夥伴用一種很低但非常清晰的聲音對我說:「我並不認識他,我也從不相信報紙上的那些鬼話。但我可以告訴你,Bromsby爵士大概50歲出頭一點,身材較高,性情沖動易用暴力。他出生貧寒,沒幾個知心朋友,也不討女人喜歡。他還是個不擇手段的商人,為達到目的甚至敢於涉足法律許可以外的領域。我還可以肯定,他今天將作出一項與生意有關的重要聲明。對了,華生,你對他又知道多少呢?」我尷尬地微笑道:「我可沒法像你這樣能滔滔不絕地給出這樣詳細的評價。福爾摩斯,如果你並不認識這個人,你又怎麼能知道這么多呢?」
「華生,對我的觀察方法你應該不陌生。看壁爐旁的檯子和衣架,顯然它們是為一位高個子准備的。我還注意到傭人們都在神情焦急地觀望著主人亮相的那扇門,他們臉上的表情除了焦躁還有恐懼,只有一個喜怒無常的粗魯僱主才會帶來這樣的表情。現在再看看客人們,男賓中大部分是軍官和富商,他們的年紀都在50歲左右,顯然都是生意上的夥伴,因此我判斷他應該也屬於這個年齡階段。由於他在這個圈子裡的崛起如此迅速,我們還可斷言Bromsby爵士是一個精明而又無情的商場高手。從女賓們身上能了解到更多,這些女孩子們雖然美麗優雅卻身著廉價衣裳,華生,仔細看,她們中甚至沒有上流交際場所常見的女伴。我可以向你保證,正經人家的女孩是不會在沒有女伴的情況下出席公共社交場合的。你再看她們緊盯著那些年輕的紳士們,尋找著最合適的獵物,彼此之間還嘰嘰咕咕,活像群白痴小雞。總而言之,如果一個男人在為自己孩子舉辦的宴會上只邀請生意夥伴和出身卑微的漂亮女孩子,那隻證明他實在沒什麼朋友,對女人的品味也低得令人擔憂,而且他也並不愛自己的女兒。」
「另外,你再看那幾個不停交談的傢伙,從拍紙簿和筆可推斷那顯然是一幫記者,然而《泰晤士報》是絕對不會派記者來采訪這種慶賀宴會的,因此他們的出現肯定與Bromsby爵士商業帝國的未來有關。我最後還想說的是,除了瘋子之外,沒有人會把桌子和傢具擺成這個樣子!快看,華生,我聽見掌聲了,Bromsby爵士來了……」
Bromsby爵士果然是一個年齡50開外的高個男人,他手中拿著一張演講稿很快開始了開場白,這位強壯的商人聲音渾厚有力:「女士們、先生們,對各位能賞光出席這個特殊的招待會我深表感激,今天的這一刻將改變許多人……」當主人開口後,大廳里立刻平靜下來,但這份平靜只持續了幾秒鍾後就被一種奇怪的聲音打破,剛開始我以為那是香檳酒開瓶塞的聲音,但轟然倒下的Bromsby爵士和前排女賓們的尖叫突然讓我醒悟過來:有人向Bromsby爵士開槍!福爾摩斯的怒吼至今似乎仍在我耳邊回響:「華生!快,快告訴Lambert小姐,不要讓任何人離開,再派個人立刻去報警!」
身材高大的Bromsby爵士倒在演講台後一動不動,但混亂並沒有持續多久。福爾摩斯的訓練有素讓他很快冷靜下來,他環視四周之後,從台前拾起一片紙,那是Bromsby爵士手上掉下的演講稿。我從他身後看見紙上寫著慶典儀式的安排事項,但那上面的筆跡明顯屬於兩個不同的人:一種纖細瘦小,另一種有力卻顯得匆忙。這時有一位男子來到爵士身邊,從他伸手的動作中我立刻判斷出這是一位醫生,福爾摩斯上前搭話:「請問閣下是?」
「我是附近村子裡的醫生。」我的這位同行甚至沒有抬起頭來看福爾摩斯。「Bromsby爵士的情況如何?」醫生這才抬起頭來:「他已經死了。」福爾摩斯繼續問道:「那顆讓他喪命的子彈呢?」「應該還在他體內,我只有得到警察局的許可才能把它取出來。」
檯子上還站著一位紳士,他粗壯的身材和關注的眼神也引起了福爾摩斯的注意,但他顯然並不是一位內向的紳士,他大大咧咧地介紹了自己:「我叫Sweetney,以前跟Bromsby一起混的,也算他的助手吧。Bromsby告訴我這里可以吃到免費的肉餐,不過我發現有不少肉都是冷的,哈哈……」
「槍聲響時你看到了什麼?」「我順著槍響的方向看去,只看到Bromsby小姐出現在打開的側門,煙霧中她似乎把什麼東西塞進了口袋裡,當時我想,這樣的出場式應該能把大家嚇一跳。」
在餐桌的後面有一位軍人,他神態自若地品味著玻璃杯中的醇釀,福爾摩斯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靠過去:「這位先生似乎對剛才的槍聲充耳未聞?」「我是Lockhart少校,在印度這些年來我已經習慣了突如其來的槍聲,在我看來,那個殺人犯不是神槍手就是運氣太好,Bromsby根本躲不過這一槍。老Bromsby給了我兩份請柬,現在我妻子還沒有從昏厥中醒來,不過我希望她保持昏迷久一點,這樣我可以多喝上幾杯……」
福爾摩斯沒興趣再和這位酒徒談下去,他犀利的眼光轉向大廳入口附近的一張椅子,如果不仔細看,沒有人會發現椅背上的那塊白色衣服碎片。當把碎片收好後,我的夥伴又走向酒櫃旁的Patterson上校,但這位狂飲中的老軍官拒絕回答福爾摩斯的任何問題,聲稱只有上級或政府官員才有權讓他開口。餐桌旁打掃地板的僕人Brimms顯然就沒那麼難對付,他透露了Bromsby小姐在槍響之前一直在哭泣的重要信息。看來大廳里已沒有更多的線索,福爾摩斯喃喃自語著信步走進了發現衣服碎片旁的那扇門,門把手似乎有些問題。裡面是一條短走廊,空氣中有一股濃郁的火葯味。福爾摩斯警覺地回過頭來,果然在門上找到了一塊火葯的斑跡,掏出素不離身的皮尺來量,斑跡離地面足有1.65米左右。「真相總是就在人們眼前,華生,我們要做的就是找到它。」福爾摩斯的聲音突然充滿了興奮,他用放大鏡仔細查看著右邊一具騎士甲胄,然後從甲胄後拉出一塊黑色的布,如果有個人披著這塊布躲在雕像後面,我發誓我肯定不會注意到。福爾摩斯看起來像只歡快的麻雀,他緊接著又沖到那面鏡子前,小心翼翼地從鏡台上拾起一束黑色的頭發。
進來的那扇門正對著廚房,當我們走進去時,裡面只有一位廚子。福爾摩斯抬起左邊的垃圾通道蓋看了看,當他放下蓋子時那東西發出一聲巨響,看起來很有些份量。很快他又發現了新的線索,就在廚桌旁的那張凳子下似乎有什麼東西。福爾摩斯摸出放大鏡,片刻後手裡拿著一枚軍服上常見的銅紐扣站起身來。廚子Pannister顯然對主人請來的法國管事一肚子怨氣,談到槍聲,Pannister告訴我們,槍響之前他聽到垃圾蓋響了一聲,但槍響之後又響了一聲,對於第二聲垃圾蓋響Pannister堅信那是女傭Mary弄的,因為當時她正好不在場。回到青銅雕像走廊里,福爾摩斯發現旁邊另一扇門的把手上有一片油污,看上去像是香腸。他扭開門走了進去,裡面仍然是一段短廊,過道中間有張桌子,在桌子下我的夥伴用放大鏡找到了一個粉盒,裡面裝著白色的底粉,不知是哪位女士留下的。在走廊盡頭的右側牆角中,福爾摩斯又發現了一個紅色女用手袋,袋子里找到一隻小口徑的懷特式左輪手槍,一張從日內瓦到倫敦的車船通聯票,還有Bromsby小姐的護照。在旁邊門前的地毯上,他又用試管取到了少許灰塵。福爾摩斯的眉頭皺了起來,但我不知道他在思索些什麼問題。
左側的門通向女休息室,裡面的灰塵證明很少有人來這里。在圓桌上的一本書中夾著一張紙片,福爾摩斯抽出那張紙片,上面用法文寫著聯系電話。在梳妝台上有一堆白色粉末,福爾摩斯摸出隨身攜帶的試管取了一些粉末,與此同時他注意到梳妝鏡旁夾著一張年輕女子的照片,照片上那位小姐戴著一副奇怪的耳墜。離開休息室後福爾摩斯又來到隔壁的男士吸煙室,作為一位煙草方面的資深專家,他很快發現桌上煙灰缸中的煙灰並不是旁邊那根煙蒂留下的。地板上明顯可見的腳印引起了福爾摩斯的關注,他用皮尺量了之後發現這是一雙7號碼的鞋子。在盥洗室里鏡台上有一把胡須剪,福爾摩斯用放大鏡找到了一撮油膩的紅色毛發。當從走廊通道盡頭的門出去時,他在門把上再一次發現了香腸的污漬。通向二樓樓梯旁的地毯上有一塊污漬,有個身著藍色仆服的女孩在用力擦洗著。
「請問你就是Mary小姐嗎?」福爾摩斯問道。「這位先生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Mary顯得很客氣。「你似乎並不知道發生兇殺案?」「我知道,但那又有什麼?假如是另一個人死了,而我也跑去看熱鬧,那我的主人就會給我一頓好看。」「這灘污漬是怎麼回事?」「有個傻瓜端著烤肉過這里時摔了一跤,不過Bromsby爵士經過時居然沒有注意到,這些日子他有點心不在焉,也許是因為Lavinia小姐回來的原因吧。我的主人雖然脾氣暴躁,但比起我那魔鬼老爹來他還不算最糟的,再說了,我的工薪也不低。」「你在槍響後去開過廚房的垃圾蓋嗎?」「我只在槍響前去倒過垃圾,只有那一次,當時我還叫廚子Pannister別偷懶打瞌睡,之後我一直在這里擦拭地板。」「有人經過這里嗎?」「沒有人經過,只有大廳里服務的斯考特跑來悄悄告訴我主人被謀殺了。」「你對那位法國人有什麼看法?」「那是個狡猾的傢伙,不過還算是個英俊的小夥子,他很健談。」
我的朋友從來都不是一位拘於禮節的好客人,他丟下Mary走到樓梯腳下的壁櫃前拉開門看了半天,裡面裝滿了藍色的桌布。據說Bromsby爵士討厭用白色,這些准備用來鋪在大廳的藍色桌布尺寸短了許多,大廳里鋪上的仍然是白色桌布,看來有個管事的傢伙粗心大意到了極點。Mary身邊還有一扇門,裡面是一間小餐室,福爾摩斯拿起桌上的賓客名單仔細端詳,娟秀的字跡顯然出自一位女性之手,但一些賓客姓名旁特地標出的圓圈和小叉卻讓我們百思不得其解。
餐桌後有一位已經謝頂的紳士和一位正在啜泣的年輕小姐,後者顯然是死者的女兒Lavinia。福爾摩斯剛走近他們,這位年老的紳士主動攔住了他的去路:「請問閣下是?」「歇羅克·福爾摩斯。」「原來是你,這下我們有救了!槍響時我就站在Bromsby身後,可我什麼都沒有看見,但我相信Bromsby小姐絕對是無辜的。」
「對不起,我還沒有請教閣下的身份。」
「哦,非常抱歉,我忘了自我介紹,我叫Hermann Grimble,Bromsby爵士的顧問及Bromsby公司的股東之一。我跟Bromsby多年前在印度相識,那時候Lavinia都還未出生呢。你說Bromsby爵士嗎?他是個性格堅強的男人,脾氣倔犟但心地不壞。我相信Bromsby爵士已給他的律師朋友Horace Fowlett留有遺囑,他的死應該不會給公司業務帶來任何不良影響。」福爾摩斯彷彿漫不經心地問道:「談到您所說的Horace Fowlett先生,我似乎還沒有見到這位紳士。」「他應該就在附近,這次宴會不可能沒有請他,雖然出身低微但這位先生卻很得Bromsby爵士的賞識。對了,我也正奇怪呢,他究竟跑到哪裡去了?」
福爾摩斯轉向那位滿面淚流的年輕女士,吻手鞠躬行禮後這位小姐哽咽著搶先開口:「對不起,先生,我實在沒有什麼可以告訴你的。很多人都認為我才是這樁罪行的真凶,但那絕不是我乾的。在這樣一個對我來說異常重大的日子裡,我居然親眼目睹父親被人殺死,這太可怕了……」Bromsby小姐的身體在悲泣中顫抖,那種情景想必印度群島上的食人生番見了也會頓生同情。「恕我冒昧,我可以證明這位小姐說的都是真話!因為自從她出現在走廊里之後,我的眼睛再也沒有離開過她!」一位英俊的陸軍軍官從Bromsby小姐身後出現,從他眼中灼熱的激情不難看出這位紳士是一位多情的人。
「槍響的時候,請問閣下在做什麼?」「我和Patterson上校都在酒櫃旁,當時所有人都開始鼓掌,我想扭過頭來看台上,結果視線正好穿過人群。」「你看到了什麼?」福爾摩斯的雙眼睛眯縫起來,我所熟悉的眼光隱約從中射出。「我看到在那扇打開的門內有個人,以當時大家的視線,除我之外沒有人可以看到她。我立刻就被Bromsby小姐吸引住了,她是那樣迷人以至於我無法將自己的視線移開,直到傳來了那可怕的槍聲。」「你不會看錯嗎?」「不可能,當時我身邊的Patterson上校向我介紹了她的身份。」「閣下是?」「Herrington中尉。幾天前我在軍官俱樂部遇到Patterson上校,他邀請我一同前來參加這個宴會。」「Herrington中尉,你能到現場指認一下當時你的位置嗎?」福爾摩斯緊緊盯住這位英俊的軍官。Herrington中尉毫不猶豫地答應了,我們回到大廳里的酒櫃旁。Herrington站到酒櫃的盡頭一側:「就是這里,當槍響的時候我就站在這里。從這個角度很容易就能看到演講台的側門,沒有人擋住我的視線。」「槍響之後你在做什麼?」「我?我和其他人一樣跑了出去。對不起,現在我要去向Bromsby小姐為我的唐突冒犯表示歉意。」
福爾摩斯用目光送走了中尉,扭過頭來又看著酒櫃邊的Patterson上校。上校面前的酒杯已經空了,看得出他似乎清醒了不少。「現在我們可以談談了嗎?」我的夥伴彎下身子問上校。Patterson上校似乎完全忘記了剛才的不愉快,他爽快地答道:「沒問題。」
「槍響時上校先生在做什麼?」「我就在酒櫃這里,槍響之後我哪兒也沒去,一直呆在這酒櫃旁。」「你看到Bromsby小姐了嗎?」上校搖了搖頭:「這不可能,我的眼神很差,哪怕有隻蒼蠅飛到威士忌里我也看不清。不過,我的耳朵一點問題都沒有,掌聲從那邊響起來,老Bromsby是從我右邊走到檯子上去。當然,Herrington中尉眼神比我好,人也很誠實,如果他看見大廳里有蚊子和跳蚤在跳舞,那肯定是真的。另外,我的耳朵告訴我,那聲槍響絕對是一把小口徑的懷特左輪。」「請問你怎麼認識Herrington中尉的?」「幾天前,我在軍官俱樂部遇上了他,當時我就想,也許帶他來這里可以結識幾位談吐優雅的美麗女士。」說完這話,上校又把他的空杯子伸向了櫃台後的酒保。
福爾摩斯抽空走到掃地的Brimms旁又問:「你對那位法國管事有何看法?」Brimms冷笑著搖頭道:「我看他再也不會回來了。」當酒保為上校斟滿一杯威士忌後,福爾摩斯這才湊上前去問道:「當慘案發生時,閣下是否看見了什麼?」酒保搖頭:「當時我正在服侍兩位紳士,根本沒有看周圍。」「你是Bromsby家的傭人嗎?」「不,我是哈德福家政公司的,專為這次宴會前來服務。」
當我正在為這些繁瑣的對話昏昏沉沉時,福爾摩斯突然快步返回小餐廳,他徑直從口袋中摸出那把小口徑的左輪手槍遞到仍在悲泣的Bromsby小姐眼前。當後者看見這把槍時忍不住驚呼起來:「哦,我的天啊!」
「請問這槍是您的嗎?Bromsby小姐。」福爾摩斯毫無表情地問道。「是的,這是我回來之後父親給我的。」「您為什麼需要帶槍呢?」「我父親大概認為我和他都處於某種危險之中,但他不肯告訴我真相,他只說這次宴會之後他會把一切都告訴我。噢,福爾摩斯先生,格瑞博已經向我介紹了你的事跡,我懇求你能幫助我們找到真凶,讓家父九泉之下得以安息。」「放心吧,Bromsby小姐,堅強一些。」我的朋友勸慰著這位可憐的女孩。
作為一名知名偵探的得力助手,我想也許我該到大廳外了解更多細節,而這也正是福爾摩斯平時向我言傳身教的技巧之一。門外有個粗魯漢子擋住了我的去路,這應該就是Bromsby的車夫Lamb,當得知我就是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先生的助手華生之後,他的口氣立刻變得充滿了敬仰。根據Lambert小姐的吩咐,Lamb一直守在大門前阻擋所有聞訊前來的記者,同時也不讓任何賓客離開。Lamb充滿自信地向我保證,除大門之外的另一扇門也被鎖死,如果有人進出絕對過不了他這一關。我告別Lamb之後來到花園,這里圍聚著來賓的僕人和車夫,我和他們聊了幾句,大部分男人都喝得醉醺醺的,說不出什麼值得注意的情況。長椅上美麗而矯情的Roundtree小姐正在為自己的情人爽約而傷心悲鳴,似乎對老Bromsby的死毫不在乎,她身邊的女傭Sue認定是Bromsby小姐殺死了她的父親,因為在她眼中這位年輕女孩子總顯得很古怪。台階上站立的Lambert小姐告訴我,她已經讓村裡的巡官去尋找正在此地辦公的蘇格蘭場警探,從Lambert小姐口中我還得知辦事細心的法國管事Louis Philippe今天正好不在,他到倫敦去為自己配一副新眼鏡。而那份賓客名單上的圈叉標注也是Louis Philippe的主意,打圈的客人比較重要,打叉的客人眼神不太好,需要安排到光亮處就座。
從大廳門中出來的福爾摩斯感嘆地看著我:「親愛的華生,到目前為止可以說毫無結果。和這些傢伙談話多半沒有什麼用處,你應該把這份差事留給蘇格蘭場的警察去做,他們比較擅長這個。」福爾摩斯說著話,信步走到Lamb看守的側門前,他突然發出一聲驚呼。我順著他蹲下的角度看到了一截雪茄煙頭,當我正在為自己的粗心而後悔時,福爾摩斯趴在地上低聲說道:「腳印,一樣的腳印。」他拉出皮尺仔細量了一下,最終確定了自己的判斷:「還是7號碼。」
「福爾摩斯,又是你!」我們在蘇格蘭場的老朋友Lestrade拉著大嗓門出現在庄園門口。福爾摩斯抬起頭來回答:「你來得正是時候,這可是一樁很特殊的案子,不過別擔心,我想你應該還來得及回你母親那裡趕上晚餐。」Lestrade睜大了雙眼:「上帝啊,福爾摩斯,你怎麼知道我要回母親那裡去?」「親愛的Lestrade,這非常簡單。雖然我的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這樁案子上,但我偶爾也會注意到一些與之無關的瑣碎細節。請看,當我們都在這鄉下地方時,我卻注意到你身上沾了一些黃色花粉,而且只在右邊袖子上有,這意味著你剛送花給某個人,根據城裡的習俗,這種舉動通常是針對女性獻殷勤。而你來得又那麼快,所以我推斷你的花是送給住在附近的某位女士,根據我對你的了解,只有你的母親才能有此殊榮。你的嘴角還有一塊新鮮的油漬,口袋裡露出的手絹上也有,顯然不久前還在享用一份肉餐。這種時候會有誰能招待一位警察享用美食?而且附近才剛發生一樁罪案。」
「嗯,福爾摩斯,聽你這么一解釋,的確很簡單,不錯!但是,這樁案子怎麼樣?」「正如我所說,這是一樁很特別的案子,在華生醫生的報告出來之前,我們所有的推論都顯得為時尚早。也許你不妨自己先看看,Lavinia小姐已經請求尊敬的華生醫生,以及本人來調查這樁案子,但我相信她對這樁案子背後的真相並不了解,你最好先打電話通知死者的律師Horace Fowlett先生。明天哈德森太太為我們准備了一頓上好的大餐,你何不來一起品嘗,大家還可以共享彼此的發現。現在,我們要回貝克街去了,還有很多事要做!」
當我們回到貝克街時已是深夜,但福爾摩斯卻毫無倦意,他讓我從書架上找來3本書——《腳印研究論》、《彈道學》和《煙草學》,當我翻閱完這3本書後,他開始了對現場發現物品的化驗——先把水碟放上酒精燈,點燃酒精燈後取Soap液放入水中,再拿出那塊椅子上發現的白色布片浸入。接著用藍色Solvent替換Soap原樣操作一番,得出結論布片上的污漬並非油膩物。最後把布片放到顯微鏡下,可看到這是一片優質的白棉布。用放大鏡觀察粉盒,它會變成一灘白粉,把它和另外兩處地方發現的白粉放到顯微鏡下,3堆白粉完全一樣。把它們合成的一堆白粉放入酒精燈上加熱,沒有反應,再放入加熱的水碟中,這才發現這是一種類似澱粉的黏性漿狀物質。把紅色毛發放到顯微鏡下,發現這是一撮帶有女性香水的毛發。而在走廊鏡子前找到的黑色毛發在顯微鏡下明顯是男人的頭發。最後將門上取下的火葯斑跡粉末放到酒精燈上加熱,證實這果然是火葯粉。作為對這一天的總結,我和福爾摩斯在筆記本上列出了7個問題:
第一,凶器是否確定?是,Patterson上校的證詞可以證實;第二,兇手是否從樓梯逃上二樓?否,Mary的證詞可以排除這個可能;第三,吸煙室里的煙灰是否出自英國產雪茄?否,花園側門外發現的雪茄煙頭與其吻合,《煙草學》也證實了這點;第四,槍響之後通向廚房的側門打開過嗎?否,花園中的一位僕人證實當時他無法從那扇門離開;第五,Lambert小姐負責安排桌布與餐桌嗎?否,廚子和Lambert小姐的證詞都證實是那位法國管事主辦宴會;第六,兇手高度是否可知?是,對火葯斑跡的測量加上《彈道學》可以推斷出兇手的大致身高;第七,賓客中除了Patterson上校之外還有別的人眼神不好嗎?是,Lambert小姐承認在賓客名單上的標志就是為了便於她引座,我們弄到的賓客名單也證實了這點。
「現在我們該怎麼辦,福爾摩斯?」我問。我的朋友今天第一次露出了他風趣的微笑:「現在該睡覺了,華生。」
完
5、福爾摩斯是生活在霧都什麼一座簡陋公寓里的一位極其偵探天才的人物
個人檔案
身份:十九世紀英國名偵探。 地址:倫敦貝克街221B 或 蘇塞克斯 職業:私家偵探兼唯一私家咨詢偵探(很多偵探常常會去請教他,偵探的最高裁決機關) 名望:享譽歐洲的英國名偵探,英國知名的皇家化學學會16日卻授予他榮譽研究員稱號,使其成為第一位獲此榮譽的虛構人物。 家人:哥哥 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祖母 法國畫家吉爾內(Vernet,Claude-Joseph[1714~1789],法國風景畫家,以15幅風俗組畫《法國海港》著稱)的姐妹,福爾摩斯認為自己的藝術細胞遺傳於此(見《希臘譯員》一案)。 愛好:思考,小提琴,拳擊,西洋劍,化學實驗,在報紙上發表一些論文。就他本人說:我好動不好靜,我非常憎惡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興奮。 習慣:穿著寬松睡衣,穿拖鞋,在家裡練射擊。 性格:性情冷漠、孤僻(不願意透漏自己的豐功偉績),堅持已見,有點驕傲和自負(不過年紀的變化性格也有變化)。 天賦:觀察力、記憶力、推理能力,屬於理性思維 還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與天才般的化妝才能。 緩解壓力的方式:投入地聽一場音樂會,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每日三次),做化學試驗。 最欣賞的異性:艾琳·艾德勒女士。(她讓福爾摩斯對女性的聰明有了重新的認識,是四個打敗福爾摩斯中的一個。不過小說中華生已經解釋這不代表福爾摩斯對她產生了類似愛情的感情。)
[編輯本段]履歷表
※1854年(出生) 福爾摩斯該年出生,祖父為世代鄉紳(《希臘語譯員》),成長環境不詳,大他七歲的哥哥邁克羅夫特的工作是為政府出謀劃策(《布魯斯帕廷頓計劃》),有一位叫弗納·凡爾奈的做醫生的遠親(《諾伍德的建築師》)。 ※1861年(7歲) 進入貴族學校(寄宿制度)或是請家庭教師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國拿破崙時代的畫家賀拉斯·凡爾奈的妹妹。福爾摩斯自認為他也繼承了這樣的血統(血液中的這種藝術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遺傳形式《希臘語譯員》)。福爾摩斯家裡形成了良好的音樂氣氛,少年時代開始學習拉小提琴。 ※1867年(13歲) 雖然當時的貴族子弟一般都要進入公學(貴族和上流社會子弟,主動體育的學校),但福爾摩斯對這種學校常設的體育項目橄欖球不感興趣,所以就沒有進入這種學校。而是請家庭教師繼續傳授知識(《新娘失蹤事件》) ※1872年(18歲) 進入大學,傳說福爾摩斯讀的是著名的牛津或劍橋大學。在那時,他不喜好集體體育活動,而喜歡擊劍和拳擊,專業為化學(《格洛里亞·斯科特號之謎》)。似乎認同「文學知識等於零」這個觀點,而且還因此遭到過華生的嘲笑。 ※1873年(19歲) 一年級的最後一個學期,因被同級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傷,兩人便熟識起來,之後的一個夏天,福爾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親提醒下,意識到自己有做偵探的條件(當時福爾摩斯的推理、觀察能力就已經非常強了)。同年偵破了格洛里亞·斯科特號之謎案件。暑假期間,他多半時間沉迷於化學時間中(《格洛里亞·斯科特號之謎》)。 ※1874年(20歲) 大學的最後一段日子,同學們盛傳他的推理方法(《馬斯格雷夫禮典》) ※1875年(21歲) 大學畢業。 ※1877年(23歲) 他開始在大英博物館附近從事偵探工作,為數極少的工作間隙,積極去研究各門科學,為將來打基礎。生活得很艱難。 ※1878年(24歲) 偵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惡妻子案。 ※1879年(25歲) 受同學雷金納德·馬斯格雷夫的委託,偵破了(《馬斯格雷夫禮典》)。 ※1881年(27歲) 在聖巴羅米醫院,通過朋友斯坦弗的介紹,福爾摩斯與退役軍醫華生結識,並合租了貝克街221號B室。並介紹雷斯垂德和葛萊森給華生認識。同年偵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 ※1882年(28歲) 華生開始記錄五個橘核案。福爾摩斯開始出名,並以「工作本身就是報酬」安慰過海倫·斯托納。 ※1883年(29歲) 同年四月偵破斑點帶子案。 ※1887年(33歲) 因偵破荷蘭—蘇門答臘公司案和莫波吐依茲男爵的龐大計劃案而在歐洲聲名大噪。也因疲勞過度而病倒,前往薩里郡的賴蓋特修養(《賴蓋特之謎》)。同年四月偵破賴蓋特之謎。 ※1888年(34歲) 一月偵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偵破了《四個簽名》案件。福爾摩斯發表了《各種煙草的鑒別》《腳印探索》《職業對手形造成的影響》等幾篇文章。偵破了《希臘語譯員》一案,而且發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評。在偵破《四個簽名》案件前幾個月,福爾摩斯開始服用可卡因,令華生大為其擔心。※1889年(35歲) 華生與四簽名案中的摩斯坦小姐結婚後而離開貝克街,但仍經常與福爾摩斯一起辦案。同年三月,偵破波西米亞丑聞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變了福爾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並首次稱華生為《我的傳記》作者(《波西米亞丑聞》)。同年六月,偵破丑面行乞人、駝背人、證券經濟人的書記員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偵破海軍協定一案。且是福爾摩斯為維護國家利益所偵破的案件。同年九月偵破工程師的大拇指與五個橘核案。同年十月偵破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一案。 ※1890年(36歲) 秋季偵破紅發會案件。同年十一月發生臨終的偵探事件同年十二月偵破藍色石榴石一案。從冬季到春季,福爾摩斯都在法國工作。為追蹤莫里亞蒂教授而和華生去了歐洲。 ※1891年(37歲) 《最後一案》五月四日福爾摩斯和宿敵莫里亞蒂教授在瑞士的萊辛巴赫瀑布決一死戰。此後便為空。 ※1894年(40歲) 四月,接空屋伏擊案。福爾摩斯歷險歸來,化身為舊書藏書家,揭破案情真相。此間,華生的妻子過世。八月,接諾伍德的建築師案。依福爾摩斯的請求,華生出讓肯辛頓區的診所,搬回貝克街,與福爾摩斯合住。11月,接金邊夾鼻眼鏡案 ※1895年(41歲) 四月,接三個大學生案。福爾摩斯與華生在某大學城住了幾周,研究英國早期憲章。四月,接孤身騎車人案。六月,接黑彼得案。十一月,接布魯斯-帕廷頓計劃案。獲維多利亞女王賜見,並授綠寶石一枚。 ※1896年(42歲) 接帶面紗的房客、失蹤的中衛案。在華生的督促下,福爾摩斯停用可卡因已有數年之久,此間福爾摩斯時常兩眼深陷,面容陰郁。 ※1897年(43歲) 接辦格蘭其庄園、魔鬼腳跟案。由於日夜操勞,福爾摩斯健康轉壞。案中,福爾摩斯坦承從未戀愛過。 ※1898年(44歲) 接跳舞的人、退休顏料商案。 ※1902年(48歲) 五月,接修道院公學案,此案結束後,福爾摩斯獲賞六千英鎊。六月,接三個同姓人案,福爾摩斯對被歹徒襲擊傷的華生相當關切,表現出冷麵背後的情感,使華生大為感動。九月,接顯貴的主顧案,福爾摩斯遇襲受傷。接紅圈會案。 ※1903年(49歲) 一月,接皮膚變白的軍人案。華生再婚離開貝克街,此案由福爾摩斯親自撰寫。夏,接王冠寶石案。九月,接爬行人案,案子結束後,福爾摩斯即告退休。 ※1907(53歲) 福爾摩斯離開倫敦,到塞克斯研究養蜂、享受退休後的田園生活。七月,接獅子鬃毛案,這是一起發生在福爾摩斯隱居地附近的命案,由福爾摩斯親自撰述。與華生偶爾共度周末。 ※1912(58歲) 接辦最後致意案,在首相的力邀下重出江湖,花了兩年之久,在美國、愛爾蘭各地展開調查,最後一舉殲滅德國間諜集團。案子結束後,福爾摩斯再度退隱。 ※1914年(60歲) 出版《養蜂實用手冊,兼論隔離蜂王的研究》。此後音訊全無,也未傳出死訊。 勘誤: 根據中國婦女出版社的《福爾摩斯偵探故事全集》,福爾摩斯應該是在1887年9月下旬接手五個橘核案的委託,因此華生不可能在1882年就開始作記錄,特此更正。
[編輯本段]個人名言
1.在沒有得到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是不能進行推理的,那樣的話,只能是誤入歧途。《血字的研究》 2.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過的,沒什麼新鮮的。 3.把奇怪和神秘混為一談是錯誤的,最最平常的犯罪往往卻是最神秘莫測的,因為它沒有奇特之處作為推理判斷的依據。 4.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麼阻礙,反而是一種線索。解決此類問題時,主要運用推理方法,一層層往回推。 5.不要讓一個人的外表影響你的判斷力,這是最重要的。感情會影響理智的。《四簽名》 6.我們必須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獲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尋常的配合,而這本身比任何想像都有刺激性。《紅發會》 7.通常來說,愈稀奇的事,真相大白後,內情愈平常。而那些非常普通的案件才令人迷惑。《紅發會》 8.生活是很枯燥的。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虛度光陰。這些小小的案件讓我遂了心願。《紅發會》 9.不尋常的現象總能給人提供一些線索,而沒有什麼特徵的案子卻是難以偵破的。《紅發會》 10.對於一個真正的推理家而言,如果有人指給他一個事實的其中一個方面,他不僅能推斷出這個事實的各個方面,而且能夠推斷出由此將會產生的一切後果。正如居維葉經過仔細思考就能根據一塊骨頭准確地描繪出一頭完整的動物一樣。一個觀察家,既已透徹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個環節,就應能准確地說出前前後後的所有其他的環節。我們還沒到只要掌握理性就能獲得結論的地步。問題只有通過研究才能獲得解決,想僅僅依靠知覺解決問題,最後一定會失敗的。不過,要使這種才能發揮到極致,推理家就必須善於利用他已經掌握的所有事實。這就意味著推理家要掌握淵博的知識。《五個橘核》 11.設想多麼重要啊!對已發生的事進行設想,並按設想去辦,也許就能找到結果。 12.在偵探工作中,最重要的莫過於能從繁瑣的事實中分清主次。否則,你的精神不但不能集中,反而會被攪得分散。 13.曾有一兩次,我深悟到,我抓到罪犯而造成的壞處比犯罪本身還要嚴重。我現在已經懂得了慎重,法律和良心相比,我更願意欺騙法律。《格蘭其庄園》 14.首先要把一切不可能的結論都排除,那其餘的,不管多麼離奇,難以置信,也必然是無可辯駁的事實。或許剩下的是幾種解釋,如果這樣,那就要一一地加以證實,直到最後只剩下一種具有充分根據證明的解釋。 15.對於一個偉大人物來說,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 16.人類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紅發會》 17. 因世間的一切就像根鏈條;我們只需瞧見其中一環,就可知全體的性質。《五個橘核》 18.如果我能為社會除掉莫里亞蒂這個禍害,那麼,我情願結束我的偵探生涯。我可以說,我完全沒有虛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為止,我也可以問心無愧地視死如歸。由於我的存在,倫敦的空氣得以清新。在我辦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從未把我的力量用錯了地方。《最後一案》 19.如果能保證毀滅你,那麼,為了社會的利益,即使和你同歸於盡,我也心甘情願。《最後一案》 20.既然在道義上是正當的,那麼我要考慮的只有個人風險的問題。如果一個女士迫切需要幫助,一個紳士不應過多考慮個人安危。《米爾沃頓》 21.華生,我從來沒有戀愛過。不過,如果我戀愛過,如果我愛的女子遭此慘遇,我也許會象我們這位目無法紀的獵獅人—樣乾的。誰知道呢。《魔鬼之足》 22.只要假以時日,沒有什麼不可以戰勝的。 23.華生老兄,這真是多變的時代里固定不變的時刻。會刮東風的。這種風在英國還從來沒有刮過。這股風會很冷,很厲害,華生。這陣風刮來,我們好多人可能就會凋謝。但這依然是上帝的風。風暴過去後,更加純潔、更加美好、更加強大的國土將屹立在陽光之下。《最後的致意》 24.笨蛋雖笨,但還有更笨的人為他們鼓掌。 25.頭腦是我的一切,身體只是一個附件。 26.你知道魔術家一旦把自己的戲法說穿,他就得不到別人的贊賞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給你講得太多的話,那麼,你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福爾摩斯這個人不過是一個十分平常的人物罷了。 27.你是在看,而我是在觀察,這有很明顯的差別。《波希米亞丑聞》 28.如果你對一千個案子的細節了解得如數家珍,而不能破解第一千零一個案子的話,那就怪了。《血字的研究》 29.你說我們是圍繞太陽走,可即使是圍著月亮走,這對我和我的工作也不會有什麼影響。《血字的研究》 30.謙虛和驕傲都是與事實相背而行的。 31.我決定站在犯人這一邊 不站在死者那一邊。 32.所謂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處,就很容易解決。看起來平凡無特徵的犯罪才真棘手。 33.人不要在說明事實的理論上打圈圈,應該配合理論的說明,慢慢解開事實真相。 34.不論多麼天衣無縫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沒有解不開的道理。 35.是的,我生來就是一個自由散漫的人,但同時又是一個極其好動的人,我常常想起歌德的那句話——「上帝只給你造了一個人形,只不過是體面其表,流氓其質。」《四簽名》 36.看起來美麗和平的田園,也可能潛藏著令人恐懼的邪惡秘密,何況是倫敦市內那些藏污納垢的陋巷呢? 37.如果一切可能性都無效時,可能真相就保留在看起來不起眼的事物之中。 38.探案過程中,我是最後的、最高的上訴法庭。《血字的研究》 39.這是一個要抽足三斗煙才能解決的問題。《紅發會》 40.生活之謎是任何大腦也發明不出來的。 41.許多被絞死的人死的冤枉。 42.你有保持緘默的了不起的天賦,華生,有你做夥伴真是太難得了。 43.一個醫生誤入歧途,他就是一流的罪犯,因為他既有膽識,又有知識。 44.自從莫里亞蒂教授新近死了以後,倫敦變成了一座極度乏味的城市。《諾伍德的建築師》 45.只要你懂得怎樣使用報紙,華生,報紙便是非常寶貴的工具。 46.華生,這不屬於你的職業范圍,不是生理上的問題,而是心理上的。《三個大學生》 47.生活平淡,報紙枯燥。大膽和浪漫似乎已經在這個充滿罪惡的世界上絕跡了。 48.對於裝病,我認為我有能力寫個專論。《臨終的偵探》 49.不論案件如何復雜,人們總能尋求出一個解釋。 50.一個為藝術而藝術的人,常常從最不重要和最平凡的形象中獲得最大的樂趣。 51.我認為人的腦子本來像一間空空的小閣樓,應該有選擇地把一些傢具裝進去。只有傻瓜才會把他碰到的各種各樣的破爛雜碎一古腦兒裝進去。這樣一來,那些對他有用的知識反而被擠了出來;或者,最多不過是和許多其他的東西摻雜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時候也就感到困難了。所以一個會工作的人,在他選擇要把一些東西裝進他的那間小閣樓似的頭腦中去的時候,他確實是非常仔細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麼也不帶進去,而這些工具又樣樣具備,有條有理。如果認為這間小閣樓的牆壁富有彈性,可以任意伸縮,那就錯了。請相信我的話,總有一天,當你增加新知識的時候,你就會把以前所熟習的東西忘了。所以最要緊的是,不要讓一些無用的知識把有用的擠出去。《血字的研究》 52.在這個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麼,這倒不關緊要。要緊的是,你如何能夠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麼。 53.一個人如果要想說明大自然,那麼,他的想像領域就必須像大自然一樣的廣闊。 54.如果一個情節似乎和一系列的推論相矛盾,那麼,這個情節必定有其他某種解釋方法。 55.有人說「天才」就是無止境地吃苦耐勞的本領。這個定義下得很不恰當,但是在偵探工作上倒還適用。《血字的研究》 56.在平淡無奇的生活糾葛里,謀殺案就像一條紅線一樣,貫穿在中間。我們的責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從生活中清理出來,徹底地加以暴露。《血字的研究》 57. 有你在場,可能會價值連城 。(「Your presence might be invaluable.」)《斑點帶子》 58.倫敦人啊,算你們好運!幸好我不是一個殺人越貨的暴徒!《潛艇圖》 59. 有些樹木長到一定高度時,就會突然分岔變成難看的模樣。這種現象在人身上也常會見到。我有個理論是:個人在發展中再現了他祖輩發展的全過程。而這種突然變好或變壞,意味著受了家族世系中某種強大的影響——他似乎成了他的家史的縮影《空屋》 60.我相信我變化多端的手法還未因時光流逝而被淘汰,或因頻繁使用而枯竭。《空屋》 61.一個善於推理的人推斷出的結果,往往使他左右的人贊嘆不已,這是因為那些人總是忽略事情的細節,而這些細節又是推理的關鍵所在。《駝背人》 62.也許我放了一個重罪犯,但是我拯救了一個靈魂。《藍寶石案》
6、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主要內容,要簡短!!!!!!!!!!!!!!
華生在阿富汗服役,因為受傷回到了倫敦,經人介紹認識了福爾摩斯,他倆合租了房子。有一處宅子裡面死人了,福爾摩斯根據痕跡判斷出了死者是服毒而死,而且判斷出了兇手的大致特徵,譬如身高、體型等等,牆上的血字是德語的「復仇」,是兇手寫下來混淆視聽的。不久,這個死者的私人秘書也死了。最後福爾摩斯查出來了兇手是一個馬車夫,他用兇手丟在現場的戒指引兇手出來。這個叫做侯波的兇手殺了這兩個人,是因為:這兩個人原來是摩門教長老的公子,看上了侯波的未婚妻,把侯波的未婚妻強娶到手,還殺了侯波未來的岳父大人。侯波就一直跟蹤他們然後殺了他們。最後在審判來臨之前,侯波因為什麼血瘤爆裂,死在監獄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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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全部
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案件,簡單用100字左右介紹一下, 寫讀後感用,緊急謝謝!
我最近讀了《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這篇文章讓我感受頗深、受益匪淺。 文章講的是一個叫傑弗遜的人為了給自己的女友露西復仇、而去殺折磨露西鬱郁而盡的兩個人,最後也因為自己的動脈血管瘤症發作而死的事情。 讀完這篇文章,我認為傑弗遜是一個忠義耿直、心地純潔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卻因為一時的仇恨沖昏了頭腦,變成了一個殺人狂魔,這實在是很可惜。我認為他應該向當地政府求助、應該報警,只可惜他並沒有那樣做。 福爾摩斯這個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個性格、脾氣都很古怪、卻學識淵博、觀察仔細的大偵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學習,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這是為什麼呢?讀完這本書,我終於明白了,因為他非常善於學習,並且能夠刻苦研究。我要學習福爾摩斯刻苦學習、刻苦鑽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學會觀察,不斷開闊視野,只有這樣,才能善於從小細節中發現大問題,要養成善於觀察、樂於觀察的好習慣,像福爾摩斯一樣擁有敏銳的洞察力,像他一樣擁有廣博的知識。
31 瀏覽10812017-12-16
福爾摩斯 血字的研究這集它是怎麼破案了的!? 好的必追加50!!!!
很簡單 福爾摩斯通過在那個屋子裡的一系列檢查,得出了兇手的外貌:「兇手是個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當中年。照他的身材來說,腳小了一點,穿著一雙粗平方頭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煙。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馬車用一騎馬拉著,那騎馬有三隻蹄鐵是舊的,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這個兇手很可能是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 因為福爾摩斯推斷出當時只有兩個人進入房間,而馬車還停在院子外,這就說明那輛馬車是兇手的(意思就是兇手是馬車夫),然後過了幾天(這幾天包括華生在報紙上等尋物啟事,福爾摩斯跟蹤「老太婆」……) 最後福爾摩斯派貝克街小分隊去馬車公司(記不得怎麼稱呼了)找到外貌符合上面推斷的車夫,然後和雷斯垂德將他一舉拿下!這是過程! 至於你說的「侯波在前文中我沒看見被提到阿???」其實提到了,福爾摩斯去詢問那天晚上值班的警察時候,警察說他從屋子裡出來看見一個酒鬼在唱歌,這酒鬼就是侯波!! 寫了這么多,我敢肯定是正確的,加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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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要簡短的
主要講述19世紀末一位住在英國倫敦的咨詢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和他的室友兼助手約翰·華生醫生一起偵破各種蘇格蘭場官方偵探無法處理的各種疑難案件。 絕大多數的故事,是以福爾摩斯的朋友及傳記作家約翰·H·華生醫師的角度敘述的。只有兩篇是由福爾摩斯親自敘述、兩篇是由第三人稱角度撰寫。 柯南·道爾一共寫了四篇長篇、56篇短篇的福爾摩斯系列小說。最早寫的兩篇分別是1887年畢頓聖誕年刊[2]的《血字的研究》, 以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簽名》。 而1891年開始在斯特蘭德雜志(The Strand)上的一系列短篇小說連載,共包括《冒險史》、《回憶錄》正續 [3] 使福爾摩斯的受歡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漲船高。 (6)FC福爾摩斯倫敦殺人事件游戲攻略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利平科特雜志》的編輯看到這篇小說後,邀請柯南道爾繼續寫一篇關於福爾摩斯的偵探故事。1890年問世的《四簽名》,客觀上反映了對印度的殖民掠奪,獲得了巨大的成功。逐漸地,夏洛克·福爾摩斯立刻成為英國文學的著名人物。 柯南·道爾連續寫了6個短篇故事:《波希米亞丑聞》、《紅發會》、《身份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個橘核》及《歪唇男人》,這些故事引起人們的極大興趣,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1903年44歲,柯南·道爾終於在《空屋》中安排福爾摩斯歸來,並完成13個短篇,1905年結集成《歸來記》。《恐怖谷》是他第四部長篇,於1915年完成。1917年結集的《最後致意》收錄8個短篇,由於故事背景充分結合了當時政經情況 ,推出後轟動一時,許多人甚至以為真有其人其事。1927年發表的《新探案》是他晚年最後一部作品,共12個短篇;此後柯南·道爾「安排」福爾摩斯到「英國南部鄉間隱居,專心研究養蜂事業」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福爾摩斯探案集
30 瀏覽37482019-06-12
福爾摩斯 血字的研究 每章主要內容 好的話 我會加分 謝謝!每章哦!
1、作者認識歇洛克福爾摩斯;2、作者試圖查明福爾摩斯的身份;3、來了一封警方求助信,勞列斯敦發生一起慘案;4、經過現場調查,福爾摩斯確定了兇手的體型,並去案發當晚值班的警察蘭斯家做記錄;5、福爾摩斯將現場拾到的一枚戒指刊登在報紙失物招領欄,卻引來了一位不速之客,據福爾摩斯試圖跟蹤,卻遭失敗;6、福爾摩斯繼續追查,警察葛萊森卻稱抓到了「兇手」(抓錯人了),與此同時,警察雷斯垂德報告另一人與一家賓館被殺,已死去多時;7、福爾摩斯並沒有去現場,而是向眾人展示自己的調查結果,過了一會兒將喬扮馬車夫的兇手騙到家中緝拿歸案;8、兇手的供詞;後面就是講兇手的往事了;最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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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重要情節
第一部1878年,華生在倫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之後,在修完軍醫專修課程之後,被派往印度在諾桑伯蘭第5明火槍團擔任軍醫助理。在邁旺德戰斗中,華生被一粒捷則爾槍彈擊中肩部,他的勤務兵摩瑞救了他的命。後來華生由於傷病被送回英國進行修養。 華生的經濟狀況漸漸不能承受他在河濱路上的私人旅館昂貴的花費。他打算改變一下生活方式,找一所便宜的住處。就在他開始尋找住處的時候,在克萊梯利安酒吧門前意外地碰到了小斯坦弗。小斯坦弗是他在巴茨時的一個助手。他告訴華生,有一個叫歇洛克·福爾摩斯的人也正在找住處。正是小斯坦弗,他介紹福爾摩斯與華生――這對偉大、不朽的朋友最初相互認識了對方。 華生初次見到福爾摩斯,他正在做一個關於潛隱血液檢驗的試驗。福爾摩斯只是不經意地一瞥,就對華生說「我看得出來,你到過阿富汗。」隨後,他告訴華生,他看中了一套在貝克街上的房子。只是租費較貴,他希望與人合租。貝克街211B號寓所――福迷心中的聖地就這樣出現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福爾摩斯告訴華生,他是一個顧問偵探,並寫過一篇叫《生活寶鑒》的文章。 葛萊森請求福爾摩斯幫助偵破「勞瑞斯頓花園街兇殺案」。伊瑙克·J·錐伯被發現毒殺於那裡的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屍體旁邊,發現有一個結婚戒指,附近的牆上寫著血字「RACHE」。 候波返回那所房子去尋找戒指,卻發現欒斯已在那裡。候波裝成醉鬼,並因此逃脫被抓獲。 候波僱用一個「老婦人」去領取戒指。福爾摩斯進行跟蹤追擊,但「老婦人」在他的眼皮底下從馬車中逃脫。 葛萊森以錐伯謀殺案嫌疑犯的罪名逮捕阿瑟·夏朋婕。因為錐伯曾對愛莉絲有過不禮貌、不檢點的行為,而阿瑟發誓要對他進行報復。 錐伯被殺案發生後,斯坦節遜一直沒有返回過夏朋婕太太的公寓。兩天後,發現他被殺於另一家旅館。在現場的在窗檯上,發現有一個裝有兩粒葯丸的小盒子。兇殺案發生在旅館三樓,兇手是通過一架搭在窗口的梯子進出現場的。 福爾摩斯將一粒葯丸的一半喂給了一隻快要死去的老狗,結果什麼情況也沒有發生。但當他將另一粒葯丸的一半喂狗之後,那隻狗當即死亡。 一個出租馬車的車夫被叫來收拾箱子,當他彎下身子准備工作的時候,福爾摩斯突然極快地用手銬將其銬住,並向雷斯垂德和葛萊森宣布――他已經抓獲了兇手,傑弗遜·候波!第二部那是1847年5月4日,約翰和露茜,猶他州迷路的一個馬車隊之中僅剩的兩位倖存者,在瀕臨死亡的時候,被正向鹽湖城進發的摩門教救獲。後來,為了生存,他們被強迫加入了摩門教。隨著時光流逝,12年後,費瑞厄通過辛勤的勞作終於成為鹽湖城最富有的人之一。露茜也長大成人,婷婷玉立、婀娜多姿,被稱為「猶他之花」。但費瑞厄卻一直保持單身生活。 候波路過鹽湖城,正遇上露茜身陷驚牛群,隨時有生命危險。候波不顧自己的安危將她從牛群中解救了出來。候波告訴露茜,自己的父親是費瑞厄在聖路易城的老朋友。後來,候波與露茜墜入愛河。 候波要離開去內華達開采一座銀礦,臨別時,露茜答應,在他二個月後返回時就與他結婚。 卜瑞格姆·揚來拜訪費瑞厄,告訴他露茜必須嫁給摩門教兩位長老的兒子――錐伯和斯坦節遜――之中的一個。費瑞厄打算逃離猶他州,並通過一個馬車隊給尚在內華達的候波帶去消息,告訴他所發生的一切。 候波設法將露茜和費瑞厄帶到一處安全的地方。但是,在候波去狩獵的時候,他們被追趕上來的摩門教徒抓獲。費瑞厄被當場殺死,這一天是1860年8月4日。露茜被押回並被迫與錐伯結婚。不到一月,露茜就憔悴、抑鬱而死。 候波曾試圖通過伏擊殺死錐伯和斯坦節遜,但他們的防衛很嚴密,一直無法下手。他返回內華達等待機會。但由於種種變故,直到5年後,他才得以重返鹽湖城。他進行化裝偵查,卻發現摩門教派曾發生了分裂,錐伯和斯坦節遜早已經拿著所有的錢財離開了猶他州。候波跟蹤他們橫穿美國,然後到了歐洲,最後一直追到了英國。他隨身帶著兩粒外觀相同的葯丸,一粒劇毒,另一粒無毒。為了生存和跟蹤方便,他開始在倫敦做出租馬車車夫。終於他有機會將喝得爛醉的錐伯帶上自己的馬車,並將他帶到了勞瑞斯頓花園街的一幢空房子。在那裡,他讓錐伯從兩粒葯丸中挑選活命的機會,錐伯挑到的是有劇毒的那粒。這一天已經是1881年3月4日了。隨後,候波抓住了斯坦節遜,但斯坦節遜拒絕進行挑葯丸游戲。在斯坦節遜反抗的過程中,被候波用刀刺死。 候波患有主動脈瘤,這個疾病使他有嚴重的鼻出血。候波的主動脈瘤在被捕後的第二天破裂,這樣他便在接受法庭審判之前死於牢房中。關鍵詞是:戒指,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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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評論
亞久津捷2
圍觀大神級回答!
zhuozijun2
媽呀 抄死我了,這樣也叫簡潔啊= =
奪民剪刀腿1
是霍普吧,笨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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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福爾摩斯和花生的經典對話
1)當排除了所有其它的可能性,還剩一個時,不管有多麼的不可能,那都是真相。
2)在一個偉大的人看來,沒有微不足道的事。
3)華生,我從來沒有戀愛過。不過,如果我戀愛過,如果我愛的女子遭此慘遇,我也許會象我們這位目無法紀的獵獅人一樣乾的。誰知道呢。
4)只要假以時日,沒有什麼不可以戰勝的。
5)華生老兄,這真是多變的時代里固定不變的時刻。會刮東風的。這種風在英國還從來沒有刮過。這股風會很冷,很厲害,華生。這陣風刮來,我們好多人可能就會凋謝。但這依然是上帝的風。風暴過去後,更加純潔、更加美好、更加強大的國土將屹立在陽光之下。
6)笨蛋雖笨,但還有更笨的人為他們鼓掌。
7)華生不止用眼睛看就叫做觀察。眼見與觀察有很大區別。
8)所謂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處,就很容易解決。看起來平凡無特徵的犯罪才真棘手。
9)人不要在說明事實的理論上打圈圈,應該配合理論的說明,慢慢解開事實真相。
10)不論多麼天衣無縫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沒有解不開的道理。
11)你有保持緘默的了不起的天賦,華生,由你做夥伴真是太難得了。
12)一個醫生誤入歧途,他就是一流的罪犯,因為他既有膽識,又有知識。
13)自從莫里亞蒂教授新近死了以後,倫敦變成了一座極度乏味的城市。
14)只要你懂得怎樣使用報紙,華生,報紙便是非常寶貴的工具。
15)華生,這不屬於你的職業范圍,不是生理上的問題,而是心理上的。
16)快,華生!快!事情十分急迫。什麼也不要問,穿上衣服趕快走。
17)華生老兄,在這個動盪的時代里,你總是那麼始終如一。
18)華生老兄!你真是多變的時代里固定不變的時刻。會刮東風的。這種風在英國還從來沒有刮過。這股風會很冷,很厲害,華生。這陣風刮來,我們好多人可能就會凋謝。但這依然是上帝的風。風暴過去後,更加純潔、更加美好、更加強大的國土將屹立在陽光之下。——《最後致意——歇洛克·福爾摩斯的收場白》
19)「我這個信條,華生,是根據我的經驗得來的,那就是說,倫敦最卑賤,最恐怖的小巷,也不會比這令人愉快的,美麗的鄉村發生更加可怕的犯罪行為。」——————《銅山毛櫸案》
20)"如果你傷害了華生,你就別想活著走出這間屋子.''--[三個同姓人]
21)他對華生說:華生,如果你以後覺得我對於我的能力過於自信,或在辦一件案件沒有全力以赴的時候,你最好輕輕在我耳旁說說一聲"諾伯里"我會感激不盡.
其實福爾摩斯的經典語錄幾乎都是在和華生對話的時候講的哦。
我最感動的是,三個同姓人案子,華生的腿被擊中了,然後福爾摩斯那個緊張的樣子啊。
8、名偵探柯南倫敦篇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
在偵探事務百所下面的咖啡廳里 因為一個小小的草莓 而認識了黛安娜女士 並被邀請度去了倫敦 在倫敦先認識了草地女王問的弟弟 隨後知道草地女王遭恐嚇 通過柯南找到許多線索 最後成功捕獲犯人!
其中撲朔迷答離的劇情是看點之一 然後新一專對蘭的表白更是一大看點!
從這次去倫敦屬來看 他們之間的戀情更一步加深!
【love is 0。】
【0 is start!】
9、19世紀的倫敦真的出現過開膛手傑克嗎?還有福爾摩斯真的存在嗎?
開膛手傑克,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間,百於倫敦東區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帶以度殘忍手法連續殺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兇手代稱。是真是存在知的人物。
福爾摩斯是柯南道爾筆下的偵探小道說的角色。是專虛擬的任務。不過你確實可以寄信到倫敦市貝克街221B,那個地址是真屬是存在的。
10、誰知道關於100多年前英國倫敦福爾摩斯時代的知識
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間,於倫敦東區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帶以殘忍手法連續殺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兇手代稱。犯案期間,兇手多次寫信至相關單位挑釁,卻始終未落入法網。其大膽的犯案手法,又經媒體一再渲染而引起當時英國社會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歐美文化中最惡名昭彰的殺手之一。
雖然犯案期間距今已達百年之久,研究該案的書籍與相關研究也日漸增多。但因缺乏證據,兇手是誰卻是各說其詞、毫無交集,因而使案情更加撲朔迷離。可是開膛手傑克的身影卻透過媒體、搖滾樂、玩具等物品不斷出現在今日的大眾文化之中。
犯案過程
[編輯本段]
開膛手的犯案地點集中在倫敦東區(East End of London)白教堂(Whitechapel)附近。這里在當時是著名的移民集散地,遠從俄羅斯和東歐來的數萬移民定居在此。由於收入微薄,此處早已成為貧窮與犯罪的溫床,街頭上流落著無家可歸的流氓與拉客的娼妓。雖然蘇格蘭場於1829年就建立全市巡邏網,但薄弱的警力仍難以負擔每晚有數萬妓女出沒的東區治安。
關於開膛手傑克的更多資料:http://bk.baidu.com/view/34472.html
關於福爾摩斯:http://bk.baidu.com/view/96072.htm
福爾摩斯身處的維多利亞時代:http://bk.baidu.com/view/1657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