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世纪 伦敦 夏洛克·福尔摩斯 是什么 样的人。
明侦探 作者原创人物歇洛克
2、求!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小说中、哪篇是有关于1888年的伦敦的?就是莫里亚蒂教授是福尔摩斯死敌的故事、
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提到开膛手杰克的故事啊~~不过《名侦探柯南》里有的。。。《黑执事》里也有关于开膛手杰克的案子。
3、名侦探柯南 提到福尔摩斯的都有那几集?
1、第58集 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上集)
剧情简介:柯南、小兰和小五郎参加了福尔摩斯旅行团,但此次旅行的主办人旅店的老板金谷,被人锁在车里推下山崖还引发的爆炸,而被孤立无法与外界联系的旅客,因为不希望再出现死者,都集合在旅店房间里,说自己已经知道凶手是谁的绫子,在车库里爆炸身亡,就在大家讨论谁是凶手时,突然停电,藤泽被某人用碎冰锥刺伤。
2、第59集 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下集)
剧情简介:凶手看似打破窗户逃了出去,但柯南和服部发现凶手就在屋内,并且否定了凶手是老板的猜测,而刚才的停电也是人为的。期间,服部一直很在意柯南的种种反应,对柯南产生了怀疑。事件渐渐明晰,服部和柯南知晓了凶手是谁以及他杀死老板和绫子的手法。为了保护自己是工藤的秘密,柯南将服部麻醉说出真相,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个举动让服部肯定了柯南就是工藤。
3、第509集 红白黄色与侦探团
剧情简介:以灰原为目标的黑暗组织展开了新的调查,执行此任务的人代号波本。另一方面,同校学生开仁拜托少年侦探团调查住在他们家的奇怪房客,可当柯南他们第二天赶到时,却发现公寓已被大火烧毁,在这片废墟中,警方找到了开仁的日记,他分别给三名房客起绰号为红、白、黄,而黄色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放火的人。
4、第667集 福尔摩斯默示录(名侦探的徒弟)
柯南等人在来自英国的戴安娜女士的邀请下一起前往伦敦旅行,为了通过关卡,柯南利用灰原的药暂时恢复工藤新一的身份。到达英国后,柯南兴奋的来到福尔摩斯博物馆参观,期间遇到了著名网球选手格拉斯的弟弟阿波罗,柯南以福尔摩斯徒弟的身份从他的口中得知有一名可疑男子给了他一张奇怪的字条,并告诉他将有人死在他的面前,这个男子的目的是什么?字条的内容又有何含义?
5、第668集 福尔摩斯默示录(LOVE is 0)
剧情简介:为了尽快解开这张充满危险气息的暗号文字,柯南、阿笠博士、小兰和小五郎兵分两路分头调查,在贝克街福尔摩斯的雕像下小兰还遇到了著名网球选手格拉斯。下午与戴安娜女士共进晚餐的时候柯南和阿笠博士人不见踪影,于是小兰外出寻找,期间她打电话给工藤希望借助他的力量解开暗号,这时,大本钟响起,破解第一行暗号的工藤却在无意之中暴露了自己在伦敦的事情。
6、第669集 福尔摩斯默示录(撒旦)
剧情简介:来到伦敦的柯南不小心以新一的身份向小兰暴露在伦敦的事实,而此时柯南喝下了回国用的解毒剂暂时以新一的身份出现!在继续调查的过程中小兰从以前新一说过的话中得到启发发现了人偶的秘密。而之后通过与新一电话中发现了更多的线索。这时小兰和小五郎碰到了米奈芭小姐,在米奈芭和弟弟阿波罗的协助下小兰留在教堂的纸片,而上面写着的就是接下来的线索。
7、第670集 福尔摩斯默示录(code break)
剧情简介:小兰和小五郎按照指示来到了车站,就在这时阿波罗发现了在车站里奇怪的男人并得到了接下来的线索U字。之后小兰一行来到了接下来的提示的瓷器店而这时阿波罗和母亲一起离开剩下小五郎和小兰继续寻找线索。第二天在警方的要求下小兰众人继续破解没有完全解开的暗号,而就在众人解开暗号来到会场之后,柯南发现赛场上的米奈芭有些不对劲!
8、第671集 福尔摩斯默示录(草地女王)
剧情简介:比赛中的米奈芭的状态不佳,柯南发现她丢在地上的护腕从而发现犯人利用护腕告诉米奈芭自己已经锁定她的事情。柯南用阿波罗的票进入会场寻找犯人,但面对易容高手的罪犯,柯南缜密的分析了米奈芭的击球之后发现了犯人的真正目标不是米奈芭而是她的母亲!而阿波罗则告诉了柯南米奈芭如何每次在球场上准确找到母亲的方法。
9、第672集 福尔摩斯启示录(0 is start)
剧情简介:到了抢七局的关键时刻,米奈芭打出了关键的一球,通过最后一球的拉锯战柯南不断观察犯人的位置。拉锯战之后米奈芭失掉了最后一球就在这时她提出了异议,通过慢镜头的回放最终取得了这一局的胜利,而柯南也通过拉锯战找到了犯人所在的位置。在父母的帮助下柯南顺利的进入赛场。就在柯南要制止罪犯之时却被人认了出来,最终米奈芭和柯南联手组织了罪犯。
10、剧场版《贝克街的亡灵》
《名侦探柯南:贝克街的亡灵》是根据日本漫画家青山刚昌创作的漫画《名侦探柯南》改编的系列动画电影的第6部作品。影片讲述了少年侦探柯南挑战虚拟体感游戏过程中追寻解开杀人事件真相的线索并活跃行动的故事。影片于2002年4月20日在日本首映。
4、求《福尔摩斯 银耳环》攻略
不太了解,你看看这个是不是:
《福尔摩斯探案:银耳环》攻略
1897年10月14日,伦敦依然是阴雨连绵,我与歇罗克·福尔摩斯蜷缩在贝克街221B号享受着壁炉传来的阵阵暖意,当天的《泰晤士报》还未读完,楼下门房送来的一封信柬立刻把我们从冗长沉闷的政界新闻中唤醒。这是Cavendish-Smith爵士的信,这位苏格兰场的高层人士对福尔摩斯的敬仰丝毫不亚于我和我的读者们。在福尔摩斯的示意下,我打开信封念了起来: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对于阁下在土耳其勋章那宗案子中给予的莫大帮助鄙人再次深表谢意,相信如果事情能公诸于众,整个英国都将对你充满感激。
正如你所料,我现在手上又有了一件非常紧急的机密任务需要你施手相援。你也许已获悉我们最近正准备为一位政界要员举办生日贺典,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恕我不能在此提及他的姓名。有许多艺术家应邀前来献技,对他们的名声我们毫不怀疑,但其中有一位演员引起了我们的关注,这是一位意大利歌剧女星——Gallia女士,关于她的绯闻流传甚广,而她在欧洲各地的演出总会引起巨大轰动。为此我们也邀请了她出席这个盛宴,但对她的声誉我们尚持保留态度。也许是巧合的缘故,她现在正好在伦敦赶赴另一场演出,Bromsby爵士为庆祝女儿回国特地举办了一场欢迎宴会,Gallia将在宴会上表演。出于政治和安全上的原因,我本人无法出席这场宴会进行调查,而除你之外,我也实在找不到更适合完成这个重要任务的人选。随信附上两份邀请函,我相信你那位赫赫有名的伙伴——华生医生一定会陪你同行。晚上8点钟将有一辆马车准时抵达贝克街221B号门前接送两位前往谢灵顿厅。
尽管能在私人音乐会上倾听全欧洲最美妙的声音对于你这样的音乐爱好者来说一定很有吸引力,但我仍然希望您能专注于自己的使命。
你忠实的
Cavendish-Smith爵士
“华生,我们怎么能拒绝如此重要的任务!显而易见,不列颠的未来将有赖于我们的表现了,你会和我一同前往吗?”福尔摩斯的两眼灼灼放光,看得出这封信大概是他在这段无聊日子里最好的提神剂。作为一位忠实的老朋友,我站起身来毫不犹豫地回答:“福尔摩斯,我将不遗余力地帮助你。”
主要人物
歇罗克·福尔摩斯:举世闻名的大侦探,具有惊人观察力与逻辑推断能力,对音乐、烟草、易容术、化学试验都很在行。
华生:福尔摩斯的忠实助手,曾为女王陛下在阿富汗服役,现在的身份是外科医生,手中一支妙笔见证福尔摩斯的传奇。
Bromsby爵士:英国三大建筑巨头之一,性格暴躁的大富翁,准备为国外归来的女儿举办盛大欢迎宴会
Hermann Grimble:Bromsby爵士的公司合营伙伴,两人是多年的老朋友。
Lavinia Bromsby:Bromsby爵士的独生女儿,才从瑞士完成学业归来,很可能继承巨大的Bromsby商业帝国。
Horace Fowlett:Bromsby爵士的私人律师,独居在荒郊僻野中,热衷于设计各种怪异机械。
Lestrade:苏格兰场的高级警官,无能的丑角型人物,对福尔摩斯虽然嫉妒但又不得不佩服。
Wyatt Collins:Bromsby爵士的侄子,数年前Bromsby爵士因其无赖恶行将他驱逐到巴西。
Patterson上校:固执倔犟的老军官,眼神差耳朵好,同时也是个贪杯的老酒鬼。
Herrington中尉:彬彬有礼的英俊军官,他对Bromsby小姐的一见钟情大家有目共睹。
Dwight Richards:FairFax剧团的老板,见多识广的吉普赛人。
Veronica Davenport:FairFax剧团的压轴女星,Dwight Richards的情妇,银耳坠的主人。
Jeffries:FairFax剧团的化妆师,热恋上Davenport后两人双双失踪于巴西。
Lambert:Bromsby爵士的管家,忠于职守的老女人。
Hunter:哈德福家政公司对外出租的酒保,在Bromsby爵士的宴会上提供服务。
Spencer:Herrington中尉的马车夫。
第一章
管家Lambert小姐在谢灵顿厅入口将我和福尔摩斯迎入会场,根据卡文迪许爵士的吩咐,我和福尔摩斯被安排坐在一起。但我那精力十足的伙伴并没有放弃用职业眼光观察环境的习惯。我们在大厅里扫视着往来客人,突然我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福尔摩斯,你对Bromsby爵士有多少了解?”福尔摩斯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四周,他的眼光让我想起在阿富汗服役时看见的猎豹,我的伙伴用一种很低但非常清晰的声音对我说:“我并不认识他,我也从不相信报纸上的那些鬼话。但我可以告诉你,Bromsby爵士大概50岁出头一点,身材较高,性情冲动易用暴力。他出生贫寒,没几个知心朋友,也不讨女人喜欢。他还是个不择手段的商人,为达到目的甚至敢于涉足法律许可以外的领域。我还可以肯定,他今天将作出一项与生意有关的重要声明。对了,华生,你对他又知道多少呢?”我尴尬地微笑道:“我可没法像你这样能滔滔不绝地给出这样详细的评价。福尔摩斯,如果你并不认识这个人,你又怎么能知道这么多呢?”
“华生,对我的观察方法你应该不陌生。看壁炉旁的台子和衣架,显然它们是为一位高个子准备的。我还注意到佣人们都在神情焦急地观望着主人亮相的那扇门,他们脸上的表情除了焦躁还有恐惧,只有一个喜怒无常的粗鲁雇主才会带来这样的表情。现在再看看客人们,男宾中大部分是军官和富商,他们的年纪都在50岁左右,显然都是生意上的伙伴,因此我判断他应该也属于这个年龄阶段。由于他在这个圈子里的崛起如此迅速,我们还可断言Bromsby爵士是一个精明而又无情的商场高手。从女宾们身上能了解到更多,这些女孩子们虽然美丽优雅却身着廉价衣裳,华生,仔细看,她们中甚至没有上流交际场所常见的女伴。我可以向你保证,正经人家的女孩是不会在没有女伴的情况下出席公共社交场合的。你再看她们紧盯着那些年轻的绅士们,寻找着最合适的猎物,彼此之间还叽叽咕咕,活像群白痴小鸡。总而言之,如果一个男人在为自己孩子举办的宴会上只邀请生意伙伴和出身卑微的漂亮女孩子,那只证明他实在没什么朋友,对女人的品味也低得令人担忧,而且他也并不爱自己的女儿。”
“另外,你再看那几个不停交谈的家伙,从拍纸簿和笔可推断那显然是一帮记者,然而《泰晤士报》是绝对不会派记者来采访这种庆贺宴会的,因此他们的出现肯定与Bromsby爵士商业帝国的未来有关。我最后还想说的是,除了疯子之外,没有人会把桌子和家具摆成这个样子!快看,华生,我听见掌声了,Bromsby爵士来了……”
Bromsby爵士果然是一个年龄50开外的高个男人,他手中拿着一张演讲稿很快开始了开场白,这位强壮的商人声音浑厚有力:“女士们、先生们,对各位能赏光出席这个特殊的招待会我深表感激,今天的这一刻将改变许多人……”当主人开口后,大厅里立刻平静下来,但这份平静只持续了几秒钟后就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打破,刚开始我以为那是香槟酒开瓶塞的声音,但轰然倒下的Bromsby爵士和前排女宾们的尖叫突然让我醒悟过来:有人向Bromsby爵士开枪!福尔摩斯的怒吼至今似乎仍在我耳边回响:“华生!快,快告诉Lambert小姐,不要让任何人离开,再派个人立刻去报警!”
身材高大的Bromsby爵士倒在演讲台后一动不动,但混乱并没有持续多久。福尔摩斯的训练有素让他很快冷静下来,他环视四周之后,从台前拾起一片纸,那是Bromsby爵士手上掉下的演讲稿。我从他身后看见纸上写着庆典仪式的安排事项,但那上面的笔迹明显属于两个不同的人:一种纤细瘦小,另一种有力却显得匆忙。这时有一位男子来到爵士身边,从他伸手的动作中我立刻判断出这是一位医生,福尔摩斯上前搭话:“请问阁下是?”
“我是附近村子里的医生。”我的这位同行甚至没有抬起头来看福尔摩斯。“Bromsby爵士的情况如何?”医生这才抬起头来:“他已经死了。”福尔摩斯继续问道:“那颗让他丧命的子弹呢?”“应该还在他体内,我只有得到警察局的许可才能把它取出来。”
台子上还站着一位绅士,他粗壮的身材和关注的眼神也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但他显然并不是一位内向的绅士,他大大咧咧地介绍了自己:“我叫Sweetney,以前跟Bromsby一起混的,也算他的助手吧。Bromsby告诉我这里可以吃到免费的肉餐,不过我发现有不少肉都是冷的,哈哈……”
“枪声响时你看到了什么?”“我顺着枪响的方向看去,只看到Bromsby小姐出现在打开的侧门,烟雾中她似乎把什么东西塞进了口袋里,当时我想,这样的出场式应该能把大家吓一跳。”
在餐桌的后面有一位军人,他神态自若地品味着玻璃杯中的醇酿,福尔摩斯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靠过去:“这位先生似乎对刚才的枪声充耳未闻?”“我是Lockhart少校,在印度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了突如其来的枪声,在我看来,那个杀人犯不是神枪手就是运气太好,Bromsby根本躲不过这一枪。老Bromsby给了我两份请柬,现在我妻子还没有从昏厥中醒来,不过我希望她保持昏迷久一点,这样我可以多喝上几杯……”
福尔摩斯没兴趣再和这位酒徒谈下去,他犀利的眼光转向大厅入口附近的一张椅子,如果不仔细看,没有人会发现椅背上的那块白色衣服碎片。当把碎片收好后,我的伙伴又走向酒柜旁的Patterson上校,但这位狂饮中的老军官拒绝回答福尔摩斯的任何问题,声称只有上级或政府官员才有权让他开口。餐桌旁打扫地板的仆人Brimms显然就没那么难对付,他透露了Bromsby小姐在枪响之前一直在哭泣的重要信息。看来大厅里已没有更多的线索,福尔摩斯喃喃自语着信步走进了发现衣服碎片旁的那扇门,门把手似乎有些问题。里面是一条短走廊,空气中有一股浓郁的火药味。福尔摩斯警觉地回过头来,果然在门上找到了一块火药的斑迹,掏出素不离身的皮尺来量,斑迹离地面足有1.65米左右。“真相总是就在人们眼前,华生,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它。”福尔摩斯的声音突然充满了兴奋,他用放大镜仔细查看着右边一具骑士甲胄,然后从甲胄后拉出一块黑色的布,如果有个人披着这块布躲在雕像后面,我发誓我肯定不会注意到。福尔摩斯看起来像只欢快的麻雀,他紧接着又冲到那面镜子前,小心翼翼地从镜台上拾起一束黑色的头发。
进来的那扇门正对着厨房,当我们走进去时,里面只有一位厨子。福尔摩斯抬起左边的垃圾通道盖看了看,当他放下盖子时那东西发出一声巨响,看起来很有些份量。很快他又发现了新的线索,就在厨桌旁的那张凳子下似乎有什么东西。福尔摩斯摸出放大镜,片刻后手里拿着一枚军服上常见的铜纽扣站起身来。厨子Pannister显然对主人请来的法国管事一肚子怨气,谈到枪声,Pannister告诉我们,枪响之前他听到垃圾盖响了一声,但枪响之后又响了一声,对于第二声垃圾盖响Pannister坚信那是女佣Mary弄的,因为当时她正好不在场。回到青铜雕像走廊里,福尔摩斯发现旁边另一扇门的把手上有一片油污,看上去像是香肠。他扭开门走了进去,里面仍然是一段短廊,过道中间有张桌子,在桌子下我的伙伴用放大镜找到了一个粉盒,里面装着白色的底粉,不知是哪位女士留下的。在走廊尽头的右侧墙角中,福尔摩斯又发现了一个红色女用手袋,袋子里找到一只小口径的怀特式左轮手枪,一张从日内瓦到伦敦的车船通联票,还有Bromsby小姐的护照。在旁边门前的地毯上,他又用试管取到了少许灰尘。福尔摩斯的眉头皱了起来,但我不知道他在思索些什么问题。
左侧的门通向女休息室,里面的灰尘证明很少有人来这里。在圆桌上的一本书中夹着一张纸片,福尔摩斯抽出那张纸片,上面用法文写着联系电话。在梳妆台上有一堆白色粉末,福尔摩斯摸出随身携带的试管取了一些粉末,与此同时他注意到梳妆镜旁夹着一张年轻女子的照片,照片上那位小姐戴着一副奇怪的耳坠。离开休息室后福尔摩斯又来到隔壁的男士吸烟室,作为一位烟草方面的资深专家,他很快发现桌上烟灰缸中的烟灰并不是旁边那根烟蒂留下的。地板上明显可见的脚印引起了福尔摩斯的关注,他用皮尺量了之后发现这是一双7号码的鞋子。在盥洗室里镜台上有一把胡须剪,福尔摩斯用放大镜找到了一撮油腻的红色毛发。当从走廊通道尽头的门出去时,他在门把上再一次发现了香肠的污渍。通向二楼楼梯旁的地毯上有一块污渍,有个身着蓝色仆服的女孩在用力擦洗着。
“请问你就是Mary小姐吗?”福尔摩斯问道。“这位先生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Mary显得很客气。“你似乎并不知道发生凶杀案?”“我知道,但那又有什么?假如是另一个人死了,而我也跑去看热闹,那我的主人就会给我一顿好看。”“这滩污渍是怎么回事?”“有个傻瓜端着烤肉过这里时摔了一跤,不过Bromsby爵士经过时居然没有注意到,这些日子他有点心不在焉,也许是因为Lavinia小姐回来的原因吧。我的主人虽然脾气暴躁,但比起我那魔鬼老爹来他还不算最糟的,再说了,我的工薪也不低。”“你在枪响后去开过厨房的垃圾盖吗?”“我只在枪响前去倒过垃圾,只有那一次,当时我还叫厨子Pannister别偷懒打瞌睡,之后我一直在这里擦拭地板。”“有人经过这里吗?”“没有人经过,只有大厅里服务的斯考特跑来悄悄告诉我主人被谋杀了。”“你对那位法国人有什么看法?”“那是个狡猾的家伙,不过还算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他很健谈。”
我的朋友从来都不是一位拘于礼节的好客人,他丢下Mary走到楼梯脚下的壁柜前拉开门看了半天,里面装满了蓝色的桌布。据说Bromsby爵士讨厌用白色,这些准备用来铺在大厅的蓝色桌布尺寸短了许多,大厅里铺上的仍然是白色桌布,看来有个管事的家伙粗心大意到了极点。Mary身边还有一扇门,里面是一间小餐室,福尔摩斯拿起桌上的宾客名单仔细端详,娟秀的字迹显然出自一位女性之手,但一些宾客姓名旁特地标出的圆圈和小叉却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餐桌后有一位已经谢顶的绅士和一位正在啜泣的年轻小姐,后者显然是死者的女儿Lavinia。福尔摩斯刚走近他们,这位年老的绅士主动拦住了他的去路:“请问阁下是?”“歇罗克·福尔摩斯。”“原来是你,这下我们有救了!枪响时我就站在Bromsby身后,可我什么都没有看见,但我相信Bromsby小姐绝对是无辜的。”
“对不起,我还没有请教阁下的身份。”
“哦,非常抱歉,我忘了自我介绍,我叫Hermann Grimble,Bromsby爵士的顾问及Bromsby公司的股东之一。我跟Bromsby多年前在印度相识,那时候Lavinia都还未出生呢。你说Bromsby爵士吗?他是个性格坚强的男人,脾气倔犟但心地不坏。我相信Bromsby爵士已给他的律师朋友Horace Fowlett留有遗嘱,他的死应该不会给公司业务带来任何不良影响。”福尔摩斯仿佛漫不经心地问道:“谈到您所说的Horace Fowlett先生,我似乎还没有见到这位绅士。”“他应该就在附近,这次宴会不可能没有请他,虽然出身低微但这位先生却很得Bromsby爵士的赏识。对了,我也正奇怪呢,他究竟跑到哪里去了?”
福尔摩斯转向那位满面泪流的年轻女士,吻手鞠躬行礼后这位小姐哽咽着抢先开口:“对不起,先生,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告诉你的。很多人都认为我才是这桩罪行的真凶,但那绝不是我干的。在这样一个对我来说异常重大的日子里,我居然亲眼目睹父亲被人杀死,这太可怕了……”Bromsby小姐的身体在悲泣中颤抖,那种情景想必印度群岛上的食人生番见了也会顿生同情。“恕我冒昧,我可以证明这位小姐说的都是真话!因为自从她出现在走廊里之后,我的眼睛再也没有离开过她!”一位英俊的陆军军官从Bromsby小姐身后出现,从他眼中灼热的激情不难看出这位绅士是一位多情的人。
“枪响的时候,请问阁下在做什么?”“我和Patterson上校都在酒柜旁,当时所有人都开始鼓掌,我想扭过头来看台上,结果视线正好穿过人群。”“你看到了什么?”福尔摩斯的双眼睛眯缝起来,我所熟悉的眼光隐约从中射出。“我看到在那扇打开的门内有个人,以当时大家的视线,除我之外没有人可以看到她。我立刻就被Bromsby小姐吸引住了,她是那样迷人以至于我无法将自己的视线移开,直到传来了那可怕的枪声。”“你不会看错吗?”“不可能,当时我身边的Patterson上校向我介绍了她的身份。”“阁下是?”“Herrington中尉。几天前我在军官俱乐部遇到Patterson上校,他邀请我一同前来参加这个宴会。”“Herrington中尉,你能到现场指认一下当时你的位置吗?”福尔摩斯紧紧盯住这位英俊的军官。Herrington中尉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们回到大厅里的酒柜旁。Herrington站到酒柜的尽头一侧:“就是这里,当枪响的时候我就站在这里。从这个角度很容易就能看到演讲台的侧门,没有人挡住我的视线。”“枪响之后你在做什么?”“我?我和其他人一样跑了出去。对不起,现在我要去向Bromsby小姐为我的唐突冒犯表示歉意。”
福尔摩斯用目光送走了中尉,扭过头来又看着酒柜边的Patterson上校。上校面前的酒杯已经空了,看得出他似乎清醒了不少。“现在我们可以谈谈了吗?”我的伙伴弯下身子问上校。Patterson上校似乎完全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他爽快地答道:“没问题。”
“枪响时上校先生在做什么?”“我就在酒柜这里,枪响之后我哪儿也没去,一直呆在这酒柜旁。”“你看到Bromsby小姐了吗?”上校摇了摇头:“这不可能,我的眼神很差,哪怕有只苍蝇飞到威士忌里我也看不清。不过,我的耳朵一点问题都没有,掌声从那边响起来,老Bromsby是从我右边走到台子上去。当然,Herrington中尉眼神比我好,人也很诚实,如果他看见大厅里有蚊子和跳蚤在跳舞,那肯定是真的。另外,我的耳朵告诉我,那声枪响绝对是一把小口径的怀特左轮。”“请问你怎么认识Herrington中尉的?”“几天前,我在军官俱乐部遇上了他,当时我就想,也许带他来这里可以结识几位谈吐优雅的美丽女士。”说完这话,上校又把他的空杯子伸向了柜台后的酒保。
福尔摩斯抽空走到扫地的Brimms旁又问:“你对那位法国管事有何看法?”Brimms冷笑着摇头道:“我看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当酒保为上校斟满一杯威士忌后,福尔摩斯这才凑上前去问道:“当惨案发生时,阁下是否看见了什么?”酒保摇头:“当时我正在服侍两位绅士,根本没有看周围。”“你是Bromsby家的佣人吗?”“不,我是哈德福家政公司的,专为这次宴会前来服务。”
当我正在为这些繁琐的对话昏昏沉沉时,福尔摩斯突然快步返回小餐厅,他径直从口袋中摸出那把小口径的左轮手枪递到仍在悲泣的Bromsby小姐眼前。当后者看见这把枪时忍不住惊呼起来:“哦,我的天啊!”
“请问这枪是您的吗?Bromsby小姐。”福尔摩斯毫无表情地问道。“是的,这是我回来之后父亲给我的。”“您为什么需要带枪呢?”“我父亲大概认为我和他都处于某种危险之中,但他不肯告诉我真相,他只说这次宴会之后他会把一切都告诉我。噢,福尔摩斯先生,格瑞博已经向我介绍了你的事迹,我恳求你能帮助我们找到真凶,让家父九泉之下得以安息。”“放心吧,Bromsby小姐,坚强一些。”我的朋友劝慰着这位可怜的女孩。
作为一名知名侦探的得力助手,我想也许我该到大厅外了解更多细节,而这也正是福尔摩斯平时向我言传身教的技巧之一。门外有个粗鲁汉子挡住了我的去路,这应该就是Bromsby的车夫Lamb,当得知我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先生的助手华生之后,他的口气立刻变得充满了敬仰。根据Lambert小姐的吩咐,Lamb一直守在大门前阻挡所有闻讯前来的记者,同时也不让任何宾客离开。Lamb充满自信地向我保证,除大门之外的另一扇门也被锁死,如果有人进出绝对过不了他这一关。我告别Lamb之后来到花园,这里围聚着来宾的仆人和车夫,我和他们聊了几句,大部分男人都喝得醉醺醺的,说不出什么值得注意的情况。长椅上美丽而矫情的Roundtree小姐正在为自己的情人爽约而伤心悲鸣,似乎对老Bromsby的死毫不在乎,她身边的女佣Sue认定是Bromsby小姐杀死了她的父亲,因为在她眼中这位年轻女孩子总显得很古怪。台阶上站立的Lambert小姐告诉我,她已经让村里的巡官去寻找正在此地办公的苏格兰场警探,从Lambert小姐口中我还得知办事细心的法国管事Louis Philippe今天正好不在,他到伦敦去为自己配一副新眼镜。而那份宾客名单上的圈叉标注也是Louis Philippe的主意,打圈的客人比较重要,打叉的客人眼神不太好,需要安排到光亮处就座。
从大厅门中出来的福尔摩斯感叹地看着我:“亲爱的华生,到目前为止可以说毫无结果。和这些家伙谈话多半没有什么用处,你应该把这份差事留给苏格兰场的警察去做,他们比较擅长这个。”福尔摩斯说着话,信步走到Lamb看守的侧门前,他突然发出一声惊呼。我顺着他蹲下的角度看到了一截雪茄烟头,当我正在为自己的粗心而后悔时,福尔摩斯趴在地上低声说道:“脚印,一样的脚印。”他拉出皮尺仔细量了一下,最终确定了自己的判断:“还是7号码。”
“福尔摩斯,又是你!”我们在苏格兰场的老朋友Lestrade拉着大嗓门出现在庄园门口。福尔摩斯抬起头来回答:“你来得正是时候,这可是一桩很特殊的案子,不过别担心,我想你应该还来得及回你母亲那里赶上晚餐。”Lestrade睁大了双眼:“上帝啊,福尔摩斯,你怎么知道我要回母亲那里去?”“亲爱的Lestrade,这非常简单。虽然我的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这桩案子上,但我偶尔也会注意到一些与之无关的琐碎细节。请看,当我们都在这乡下地方时,我却注意到你身上沾了一些黄色花粉,而且只在右边袖子上有,这意味着你刚送花给某个人,根据城里的习俗,这种举动通常是针对女性献殷勤。而你来得又那么快,所以我推断你的花是送给住在附近的某位女士,根据我对你的了解,只有你的母亲才能有此殊荣。你的嘴角还有一块新鲜的油渍,口袋里露出的手绢上也有,显然不久前还在享用一份肉餐。这种时候会有谁能招待一位警察享用美食?而且附近才刚发生一桩罪案。”
“嗯,福尔摩斯,听你这么一解释,的确很简单,不错!但是,这桩案子怎么样?”“正如我所说,这是一桩很特别的案子,在华生医生的报告出来之前,我们所有的推论都显得为时尚早。也许你不妨自己先看看,Lavinia小姐已经请求尊敬的华生医生,以及本人来调查这桩案子,但我相信她对这桩案子背后的真相并不了解,你最好先打电话通知死者的律师Horace Fowlett先生。明天哈德森太太为我们准备了一顿上好的大餐,你何不来一起品尝,大家还可以共享彼此的发现。现在,我们要回贝克街去了,还有很多事要做!”
当我们回到贝克街时已是深夜,但福尔摩斯却毫无倦意,他让我从书架上找来3本书——《脚印研究论》、《弹道学》和《烟草学》,当我翻阅完这3本书后,他开始了对现场发现物品的化验——先把水碟放上酒精灯,点燃酒精灯后取Soap液放入水中,再拿出那块椅子上发现的白色布片浸入。接着用蓝色Solvent替换Soap原样操作一番,得出结论布片上的污渍并非油腻物。最后把布片放到显微镜下,可看到这是一片优质的白棉布。用放大镜观察粉盒,它会变成一滩白粉,把它和另外两处地方发现的白粉放到显微镜下,3堆白粉完全一样。把它们合成的一堆白粉放入酒精灯上加热,没有反应,再放入加热的水碟中,这才发现这是一种类似淀粉的黏性浆状物质。把红色毛发放到显微镜下,发现这是一撮带有女性香水的毛发。而在走廊镜子前找到的黑色毛发在显微镜下明显是男人的头发。最后将门上取下的火药斑迹粉末放到酒精灯上加热,证实这果然是火药粉。作为对这一天的总结,我和福尔摩斯在笔记本上列出了7个问题:
第一,凶器是否确定?是,Patterson上校的证词可以证实;第二,凶手是否从楼梯逃上二楼?否,Mary的证词可以排除这个可能;第三,吸烟室里的烟灰是否出自英国产雪茄?否,花园侧门外发现的雪茄烟头与其吻合,《烟草学》也证实了这点;第四,枪响之后通向厨房的侧门打开过吗?否,花园中的一位仆人证实当时他无法从那扇门离开;第五,Lambert小姐负责安排桌布与餐桌吗?否,厨子和Lambert小姐的证词都证实是那位法国管事主办宴会;第六,凶手高度是否可知?是,对火药斑迹的测量加上《弹道学》可以推断出凶手的大致身高;第七,宾客中除了Patterson上校之外还有别的人眼神不好吗?是,Lambert小姐承认在宾客名单上的标志就是为了便于她引座,我们弄到的宾客名单也证实了这点。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福尔摩斯?”我问。我的朋友今天第一次露出了他风趣的微笑:“现在该睡觉了,华生。”
完
5、福尔摩斯是生活在雾都什么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其侦探天才的人物
个人档案
身份: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 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 或 苏塞克斯 职业:私家侦探兼唯一私家咨询侦探(很多侦探常常会去请教他,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 名望:享誉欧洲的英国名侦探,英国知名的皇家化学学会16日却授予他荣誉研究员称号,使其成为第一位获此荣誉的虚构人物。 家人:哥哥 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祖母 法国画家吉尔内(Vernet,Claude-Joseph[1714~1789],法国风景画家,以15幅风俗组画《法国海港》著称)的姐妹,福尔摩斯认为自己的艺术细胞遗传于此(见《希腊译员》一案)。 爱好:思考,小提琴,拳击,西洋剑,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习惯:穿着宽松睡衣,穿拖鞋,在家里练射击。 性格: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也有变化)。 天赋:观察力、记忆力、推理能力,属于理性思维 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 缓解压力的方式:投入地听一场音乐会,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每日三次),做化学试验。 最欣赏的异性:艾琳·艾德勒女士。(她让福尔摩斯对女性的聪明有了重新的认识,是四个打败福尔摩斯中的一个。不过小说中华生已经解释这不代表福尔摩斯对她产生了类似爱情的感情。)
[编辑本段]履历表
※1854年(出生) 福尔摩斯该年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成长环境不详,大他七岁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的工作是为政府出谋划策(《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 ※1861年(7岁) 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度)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希腊语译员》)。福尔摩斯家里形成了良好的音乐气氛,少年时代开始学习拉小提琴。 ※1867年(13岁) 虽然当时的贵族子弟一般都要进入公学(贵族和上流社会子弟,主动体育的学校),但福尔摩斯对这种学校常设的体育项目橄榄球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进入这种学校。而是请家庭教师继续传授知识(《新娘失踪事件》) ※1872年(18岁) 进入大学,传说福尔摩斯读的是著名的牛津或剑桥大学。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 ※1873年(19岁) 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能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同年侦破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时间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谜》)。 ※1874年(20岁) 大学的最后一段日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 ※1875年(21岁) 大学毕业。 ※1877年(23岁) 他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从事侦探工作,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得很艰难。 ※1878年(24岁) 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妻子案。 ※1879年(25岁) 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 ※1881年(27岁) 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并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室。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同年侦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 ※1882年(28岁) 华生开始记录五个橘核案。福尔摩斯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 ※1883年(29岁) 同年四月侦破斑点带子案。 ※1887年(33岁) 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赖盖特之谜》)。同年四月侦破赖盖特之谜。 ※1888年(34岁) 一月侦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侦破了《四个签名》案件。福尔摩斯发表了《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在侦破《四个签名》案件前几个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1889年(35岁) 华生与四签名案中的摩斯坦小姐结婚后而离开贝克街,但仍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同年三月,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传记》作者(《波西米亚丑闻》)。同年六月,侦破丑面行乞人、驼背人、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侦破海军协定一案。且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九月侦破工程师的大拇指与五个橘核案。同年十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 ※1890年(36岁) 秋季侦破红发会案件。同年十一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同年十二月侦破蓝色石榴石一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而和华生去了欧洲。 ※1891年(37岁) 《最后一案》五月四日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此后便为空。 ※1894年(40岁) 四月,接空屋伏击案。福尔摩斯历险归来,化身为旧书藏书家,揭破案情真相。此间,华生的妻子过世。八月,接诺伍德的建筑师案。依福尔摩斯的请求,华生出让肯辛顿区的诊所,搬回贝克街,与福尔摩斯合住。11月,接金边夹鼻眼镜案 ※1895年(41岁) 四月,接三个大学生案。福尔摩斯与华生在某大学城住了几周,研究英国早期宪章。四月,接孤身骑车人案。六月,接黑彼得案。十一月,接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案。获维多利亚女王赐见,并授绿宝石一枚。 ※1896年(42岁) 接带面纱的房客、失踪的中卫案。在华生的督促下,福尔摩斯停用可卡因已有数年之久,此间福尔摩斯时常两眼深陷,面容阴郁。 ※1897年(43岁) 接办格兰其庄园、魔鬼脚跟案。由于日夜操劳,福尔摩斯健康转坏。案中,福尔摩斯坦承从未恋爱过。 ※1898年(44岁) 接跳舞的人、退休颜料商案。 ※1902年(48岁) 五月,接修道院公学案,此案结束后,福尔摩斯获赏六千英镑。六月,接三个同姓人案,福尔摩斯对被歹徒袭击伤的华生相当关切,表现出冷面背后的情感,使华生大为感动。九月,接显贵的主顾案,福尔摩斯遇袭受伤。接红圈会案。 ※1903年(49岁) 一月,接皮肤变白的军人案。华生再婚离开贝克街,此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写。夏,接王冠宝石案。九月,接爬行人案,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即告退休。 ※1907(53岁) 福尔摩斯离开伦敦,到塞克斯研究养蜂、享受退休后的田园生活。七月,接狮子鬃毛案,这是一起发生在福尔摩斯隐居地附近的命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述。与华生偶尔共度周末。 ※1912(58岁) 接办最后致意案,在首相的力邀下重出江湖,花了两年之久,在美国、爱尔兰各地展开调查,最后一举歼灭德国间谍集团。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再度退隐。 ※1914年(60岁) 出版《养蜂实用手册,兼论隔离蜂王的研究》。此后音讯全无,也未传出死讯。 勘误: 根据中国妇女出版社的《福尔摩斯侦探故事全集》,福尔摩斯应该是在1887年9月下旬接手五个橘核案的委托,因此华生不可能在1882年就开始作记录,特此更正。
[编辑本段]个人名言
1.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血字的研究》 2.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过的,没什么新鲜的。 3.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最最平常的犯罪往往却是最神秘莫测的,因为它没有奇特之处作为推理判断的依据。 4.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 5.不要让一个人的外表影响你的判断力,这是最重要的。感情会影响理智的。《四签名》 6.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红发会》 7.通常来说,愈稀奇的事,真相大白后,内情愈平常。而那些非常普通的案件才令人迷惑。《红发会》 8.生活是很枯燥的。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红发会》 9.不寻常的现象总能给人提供一些线索,而没有什么特征的案子却是难以侦破的。《红发会》 10.对于一个真正的推理家而言,如果有人指给他一个事实的其中一个方面,他不仅能推断出这个事实的各个方面,而且能够推断出由此将会产生的一切后果。正如居维叶经过仔细思考就能根据一块骨头准确地描绘出一头完整的动物一样。一个观察家,既已透彻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个环节,就应能准确地说出前前后后的所有其他的环节。我们还没到只要掌握理性就能获得结论的地步。问题只有通过研究才能获得解决,想仅仅依靠知觉解决问题,最后一定会失败的。不过,要使这种才能发挥到极致,推理家就必须善于利用他已经掌握的所有事实。这就意味着推理家要掌握渊博的知识。《五个橘核》 11.设想多么重要啊!对已发生的事进行设想,并按设想去办,也许就能找到结果。 12.在侦探工作中,最重要的莫过于能从繁琐的事实中分清主次。否则,你的精神不但不能集中,反而会被搅得分散。 13.曾有一两次,我深悟到,我抓到罪犯而造成的坏处比犯罪本身还要严重。我现在已经懂得了慎重,法律和良心相比,我更愿意欺骗法律。《格兰其庄园》 14.首先要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那其余的,不管多么离奇,难以置信,也必然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或许剩下的是几种解释,如果这样,那就要一一地加以证实,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具有充分根据证明的解释。 15.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 16.人类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红发会》 17. 因世间的一切就像根链条;我们只需瞧见其中一环,就可知全体的性质。《五个橘核》 18.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最后一案》 19.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最后一案》 20.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米尔沃顿》 21.华生,我从来没有恋爱过。不过,如果我恋爱过,如果我爱的女子遭此惨遇,我也许会象我们这位目无法纪的猎狮人—样干的。谁知道呢。《魔鬼之足》 22.只要假以时日,没有什么不可以战胜的。 23.华生老兄,这真是多变的时代里固定不变的时刻。会刮东风的。这种风在英国还从来没有刮过。这股风会很冷,很厉害,华生。这阵风刮来,我们好多人可能就会凋谢。但这依然是上帝的风。风暴过去后,更加纯洁、更加美好、更加强大的国土将屹立在阳光之下。《最后的致意》 24.笨蛋虽笨,但还有更笨的人为他们鼓掌。 25.头脑是我的一切,身体只是一个附件。 26.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27.你是在看,而我是在观察,这有很明显的差别。《波希米亚丑闻》 28.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了解得如数家珍,而不能破解第一千零一个案子的话,那就怪了。《血字的研究》 29.你说我们是围绕太阳走,可即使是围着月亮走,这对我和我的工作也不会有什么影响。《血字的研究》 30.谦虚和骄傲都是与事实相背而行的。 31.我决定站在犯人这一边 不站在死者那一边。 32.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 33.人不要在说明事实的理论上打圈圈,应该配合理论的说明,慢慢解开事实真相。 34.不论多么天衣无缝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没有解不开的道理。 35.是的,我生来就是一个自由散漫的人,但同时又是一个极其好动的人,我常常想起歌德的那句话——“上帝只给你造了一个人形,只不过是体面其表,流氓其质。”《四签名》 36.看起来美丽和平的田园,也可能潜藏着令人恐惧的邪恶秘密,何况是伦敦市内那些藏污纳垢的陋巷呢? 37.如果一切可能性都无效时,可能真相就保留在看起来不起眼的事物之中。 38.探案过程中,我是最后的、最高的上诉法庭。《血字的研究》 39.这是一个要抽足三斗烟才能解决的问题。《红发会》 40.生活之谜是任何大脑也发明不出来的。 41.许多被绞死的人死的冤枉。 42.你有保持缄默的了不起的天赋,华生,有你做伙伴真是太难得了。 43.一个医生误入歧途,他就是一流的罪犯,因为他既有胆识,又有知识。 44.自从莫里亚蒂教授新近死了以后,伦敦变成了一座极度乏味的城市。《诺伍德的建筑师》 45.只要你懂得怎样使用报纸,华生,报纸便是非常宝贵的工具。 46.华生,这不属于你的职业范围,不是生理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的。《三个大学生》 47.生活平淡,报纸枯燥。大胆和浪漫似乎已经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上绝迹了。 48.对于装病,我认为我有能力写个专论。《临终的侦探》 49.不论案件如何复杂,人们总能寻求出一个解释。 50.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人,常常从最不重要和最平凡的形象中获得最大的乐趣。 5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因此,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感到困难了。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他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习的东西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血字的研究》 52.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 53.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的广阔。 54.如果一个情节似乎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这个情节必定有其他某种解释方法。 55.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血字的研究》 56.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血字的研究》 57. 有你在场,可能会价值连城 。(“Your presence might be invaluable.”)《斑点带子》 58.伦敦人啊,算你们好运!幸好我不是一个杀人越货的暴徒!《潜艇图》 59. 有些树木长到一定高度时,就会突然分岔变成难看的模样。这种现象在人身上也常会见到。我有个理论是:个人在发展中再现了他祖辈发展的全过程。而这种突然变好或变坏,意味着受了家族世系中某种强大的影响——他似乎成了他的家史的缩影《空屋》 60.我相信我变化多端的手法还未因时光流逝而被淘汰,或因频繁使用而枯竭。《空屋》 61.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推断出的结果,往往使他左右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驼背人》 62.也许我放了一个重罪犯,但是我拯救了一个灵魂。《蓝宝石案》
6、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主要内容,要简短!!!!!!!!!!!!!!
华生在阿富汗服役,因为受伤回到了伦敦,经人介绍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俩合租了房子。有一处宅子里面死人了,福尔摩斯根据痕迹判断出了死者是服毒而死,而且判断出了凶手的大致特征,譬如身高、体型等等,墙上的血字是德语的“复仇”,是凶手写下来混淆视听的。不久,这个死者的私人秘书也死了。最后福尔摩斯查出来了凶手是一个马车夫,他用凶手丢在现场的戒指引凶手出来。这个叫做侯波的凶手杀了这两个人,是因为:这两个人原来是摩门教长老的公子,看上了侯波的未婚妻,把侯波的未婚妻强娶到手,还杀了侯波未来的岳父大人。侯波就一直跟踪他们然后杀了他们。最后在审判来临之前,侯波因为什么血瘤爆裂,死在监狱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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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案件,简单用100字左右介绍一下, 写读后感用,紧急谢谢!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31 浏览10812017-12-16
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这集它是怎么破案了的!? 好的必追加50!!!!
很简单 福尔摩斯通过在那个屋子里的一系列检查,得出了凶手的外貌:“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 因为福尔摩斯推断出当时只有两个人进入房间,而马车还停在院子外,这就说明那辆马车是凶手的(意思就是凶手是马车夫),然后过了几天(这几天包括华生在报纸上等寻物启事,福尔摩斯跟踪“老太婆”……) 最后福尔摩斯派贝克街小分队去马车公司(记不得怎么称呼了)找到外貌符合上面推断的车夫,然后和雷斯垂德将他一举拿下!这是过程! 至于你说的“侯波在前文中我没看见被提到阿???”其实提到了,福尔摩斯去询问那天晚上值班的警察时候,警察说他从屋子里出来看见一个酒鬼在唱歌,这酒鬼就是侯波!! 写了这么多,我敢肯定是正确的,加分吧!!!
59 浏览2440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要简短的
主要讲述19世纪末一位住在英国伦敦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室友兼助手约翰·华生医生一起侦破各种苏格兰场官方侦探无法处理的各种疑难案件。 绝大多数的故事,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师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柯南·道尔一共写了四篇长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写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2]的《血字的研究》, 以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 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The Strand)上的一系列短篇小说连载,共包括《冒险史》、《回忆录》正续 [3] 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 (6)FC福尔摩斯伦敦杀人事件游戏攻略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后,邀请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1890年问世的《四签名》,客观上反映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逐渐地,夏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的著名人物。 柯南·道尔连续写了6个短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及《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903年44岁,柯南·道尔终于在《空屋》中安排福尔摩斯归来,并完成13个短篇,1905年结集成《归来记》。《恐怖谷》是他第四部长篇,于1915年完成。1917年结集的《最后致意》收录8个短篇,由于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当时政经情况 ,推出后轰动一时,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1927年发表的《新探案》是他晚年最后一部作品,共12个短篇;此后柯南·道尔“安排”福尔摩斯到“英国南部乡间隐居,专心研究养蜂事业”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福尔摩斯探案集
30 浏览37482019-06-12
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 每章主要内容 好的话 我会加分 谢谢!每章哦!
1、作者认识歇洛克福尔摩斯;2、作者试图查明福尔摩斯的身份;3、来了一封警方求助信,劳列斯敦发生一起惨案;4、经过现场调查,福尔摩斯确定了凶手的体型,并去案发当晚值班的警察兰斯家做记录;5、福尔摩斯将现场拾到的一枚戒指刊登在报纸失物招领栏,却引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据福尔摩斯试图跟踪,却遭失败;6、福尔摩斯继续追查,警察葛莱森却称抓到了“凶手”(抓错人了),与此同时,警察雷斯垂德报告另一人与一家宾馆被杀,已死去多时;7、福尔摩斯并没有去现场,而是向众人展示自己的调查结果,过了一会儿将乔扮马车夫的凶手骗到家中缉拿归案;8、凶手的供词;后面就是讲凶手的往事了;最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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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重要情节
第一部1878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在修完军医专修课程之后,被派往印度在诺桑伯兰第5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在迈旺德战斗中,华生被一粒捷则尔枪弹击中肩部,他的勤务兵摩瑞救了他的命。后来华生由于伤病被送回英国进行修养。 华生的经济状况渐渐不能承受他在河滨路上的私人旅馆昂贵的花费。他打算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找一所便宜的住处。就在他开始寻找住处的时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意外地碰到了小斯坦弗。小斯坦弗是他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他告诉华生,有一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人也正在找住处。正是小斯坦弗,他介绍福尔摩斯与华生――这对伟大、不朽的朋友最初相互认识了对方。 华生初次见到福尔摩斯,他正在做一个关于潜隐血液检验的试验。福尔摩斯只是不经意地一瞥,就对华生说“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随后,他告诉华生,他看中了一套在贝克街上的房子。只是租费较贵,他希望与人合租。贝克街211B号寓所――福迷心中的圣地就这样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福尔摩斯告诉华生,他是一个顾问侦探,并写过一篇叫《生活宝鉴》的文章。 葛莱森请求福尔摩斯帮助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伊瑙克·J·锥伯被发现毒杀于那里的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 候波返回那所房子去寻找戒指,却发现栾斯已在那里。候波装成醉鬼,并因此逃脱被抓获。 候波雇用一个“老妇人”去领取戒指。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追击,但“老妇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从马车中逃脱。 葛莱森以锥伯谋杀案嫌疑犯的罪名逮捕阿瑟·夏朋婕。因为锥伯曾对爱莉丝有过不礼貌、不检点的行为,而阿瑟发誓要对他进行报复。 锥伯被杀案发生后,斯坦节逊一直没有返回过夏朋婕太太的公寓。两天后,发现他被杀于另一家旅馆。在现场的在窗台上,发现有一个装有两粒药丸的小盒子。凶杀案发生在旅馆三楼,凶手是通过一架搭在窗口的梯子进出现场的。 福尔摩斯将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给了一只快要死去的老狗,结果什么情况也没有发生。但当他将另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狗之后,那只狗当即死亡。 一个出租马车的车夫被叫来收拾箱子,当他弯下身子准备工作的时候,福尔摩斯突然极快地用手铐将其铐住,并向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宣布――他已经抓获了凶手,杰弗逊·候波!第二部那是1847年5月4日,约翰和露茜,犹他州迷路的一个马车队之中仅剩的两位幸存者,在濒临死亡的时候,被正向盐湖城进发的摩门教救获。后来,为了生存,他们被强迫加入了摩门教。随着时光流逝,12年后,费瑞厄通过辛勤的劳作终于成为盐湖城最富有的人之一。露茜也长大成人,婷婷玉立、婀娜多姿,被称为“犹他之花”。但费瑞厄却一直保持单身生活。 候波路过盐湖城,正遇上露茜身陷惊牛群,随时有生命危险。候波不顾自己的安危将她从牛群中解救了出来。候波告诉露茜,自己的父亲是费瑞厄在圣路易城的老朋友。后来,候波与露茜坠入爱河。 候波要离开去内华达开采一座银矿,临别时,露茜答应,在他二个月后返回时就与他结婚。 卜瑞格姆·扬来拜访费瑞厄,告诉他露茜必须嫁给摩门教两位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的一个。费瑞厄打算逃离犹他州,并通过一个马车队给尚在内华达的候波带去消息,告诉他所发生的一切。 候波设法将露茜和费瑞厄带到一处安全的地方。但是,在候波去狩猎的时候,他们被追赶上来的摩门教徒抓获。费瑞厄被当场杀死,这一天是1860年8月4日。露茜被押回并被迫与锥伯结婚。不到一月,露茜就憔悴、抑郁而死。 候波曾试图通过伏击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但他们的防卫很严密,一直无法下手。他返回内华达等待机会。但由于种种变故,直到5年后,他才得以重返盐湖城。他进行化装侦查,却发现摩门教派曾发生了分裂,锥伯和斯坦节逊早已经拿着所有的钱财离开了犹他州。候波跟踪他们横穿美国,然后到了欧洲,最后一直追到了英国。他随身带着两粒外观相同的药丸,一粒剧毒,另一粒无毒。为了生存和跟踪方便,他开始在伦敦做出租马车车夫。终于他有机会将喝得烂醉的锥伯带上自己的马车,并将他带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一幢空房子。在那里,他让锥伯从两粒药丸中挑选活命的机会,锥伯挑到的是有剧毒的那粒。这一天已经是1881年3月4日了。随后,候波抓住了斯坦节逊,但斯坦节逊拒绝进行挑药丸游戏。在斯坦节逊反抗的过程中,被候波用刀刺死。 候波患有主动脉瘤,这个疾病使他有严重的鼻出血。候波的主动脉瘤在被捕后的第二天破裂,这样他便在接受法庭审判之前死于牢房中。关键词是:戒指,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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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评论
亚久津捷2
围观大神级回答!
zhuozijun2
妈呀 抄死我了,这样也叫简洁啊= =
夺民剪刀腿1
是霍普吧,笨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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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福尔摩斯和花生的经典对话
1)当排除了所有其它的可能性,还剩一个时,不管有多么的不可能,那都是真相。
2)在一个伟大的人看来,没有微不足道的事。
3)华生,我从来没有恋爱过。不过,如果我恋爱过,如果我爱的女子遭此惨遇,我也许会象我们这位目无法纪的猎狮人一样干的。谁知道呢。
4)只要假以时日,没有什么不可以战胜的。
5)华生老兄,这真是多变的时代里固定不变的时刻。会刮东风的。这种风在英国还从来没有刮过。这股风会很冷,很厉害,华生。这阵风刮来,我们好多人可能就会凋谢。但这依然是上帝的风。风暴过去后,更加纯洁、更加美好、更加强大的国土将屹立在阳光之下。
6)笨蛋虽笨,但还有更笨的人为他们鼓掌。
7)华生不止用眼睛看就叫做观察。眼见与观察有很大区别。
8)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
9)人不要在说明事实的理论上打圈圈,应该配合理论的说明,慢慢解开事实真相。
10)不论多么天衣无缝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没有解不开的道理。
11)你有保持缄默的了不起的天赋,华生,由你做伙伴真是太难得了。
12)一个医生误入歧途,他就是一流的罪犯,因为他既有胆识,又有知识。
13)自从莫里亚蒂教授新近死了以后,伦敦变成了一座极度乏味的城市。
14)只要你懂得怎样使用报纸,华生,报纸便是非常宝贵的工具。
15)华生,这不属于你的职业范围,不是生理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的。
16)快,华生!快!事情十分急迫。什么也不要问,穿上衣服赶快走。
17)华生老兄,在这个动荡的时代里,你总是那么始终如一。
18)华生老兄!你真是多变的时代里固定不变的时刻。会刮东风的。这种风在英国还从来没有刮过。这股风会很冷,很厉害,华生。这阵风刮来,我们好多人可能就会凋谢。但这依然是上帝的风。风暴过去后,更加纯洁、更加美好、更加强大的国土将屹立在阳光之下。——《最后致意——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收场白》
19)“我这个信条,华生,是根据我的经验得来的,那就是说,伦敦最卑贱,最恐怖的小巷,也不会比这令人愉快的,美丽的乡村发生更加可怕的犯罪行为。”——————《铜山毛榉案》
20)"如果你伤害了华生,你就别想活着走出这间屋子.''--[三个同姓人]
21)他对华生说:华生,如果你以后觉得我对于我的能力过于自信,或在办一件案件没有全力以赴的时候,你最好轻轻在我耳旁说说一声"诺伯里"我会感激不尽.
其实福尔摩斯的经典语录几乎都是在和华生对话的时候讲的哦。
我最感动的是,三个同姓人案子,华生的腿被击中了,然后福尔摩斯那个紧张的样子啊。
8、名侦探柯南伦敦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在侦探事务百所下面的咖啡厅里 因为一个小小的草莓 而认识了戴安娜女士 并被邀请度去了伦敦 在伦敦先认识了草地女王问的弟弟 随后知道草地女王遭恐吓 通过柯南找到许多线索 最后成功捕获犯人!
其中扑朔迷答离的剧情是看点之一 然后新一专对兰的表白更是一大看点!
从这次去伦敦属来看 他们之间的恋情更一步加深!
【love is 0。】
【0 is start!】
9、19世纪的伦敦真的出现过开膛手杰克吗?还有福尔摩斯真的存在吗?
开膛手杰克,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百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带以度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代称。是真是存在知的人物。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侦探小道说的角色。是专虚拟的任务。不过你确实可以寄信到伦敦市贝克街221B,那个地址是真属是存在的。
10、谁知道关于100多年前英国伦敦福尔摩斯时代的知识
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代称。犯案期间,凶手多次写信至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又经媒体一再渲染而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
虽然犯案期间距今已达百年之久,研究该案的书籍与相关研究也日渐增多。但因缺乏证据,凶手是谁却是各说其词、毫无交集,因而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可是开膛手杰克的身影却透过媒体、摇滚乐、玩具等物品不断出现在今日的大众文化之中。
犯案过程
[编辑本段]
开膛手的犯案地点集中在伦敦东区(East End of London)白教堂(Whitechapel)附近。这里在当时是著名的移民集散地,远从俄罗斯和东欧来的数万移民定居在此。由于收入微薄,此处早已成为贫穷与犯罪的温床,街头上流落着无家可归的流氓与拉客的娼妓。虽然苏格兰场于1829年就建立全市巡逻网,但薄弱的警力仍难以负担每晚有数万妓女出没的东区治安。
关于开膛手杰克的更多资料:http://bk.baidu.com/view/34472.html
关于福尔摩斯:http://bk.baidu.com/view/96072.htm
福尔摩斯身处的维多利亚时代:http://bk.baidu.com/view/165737.htm